一、项目编号
****_二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4-00556
三、项目名称
**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评审减资金增补工程)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清泉镇翟港路137号
中标(成交)金额:79.41(万元)
综合评分法:81.33(分)
工程类 |
名称:**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评审减资金增补工程)第二次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补充说明包含的内容 质量及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亚 执业证书信息:鄂142********03498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徐小杰,章天珍,邓翠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8-30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市民之家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收费金额:0.7941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县公共**交易网。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与资金支付要求:采购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精神,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应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政府采购合同在2****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线上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 126 号
联系方式:邓翠 0713-****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镇民政路1号A栋201室
联系方式:吴女士 150****7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50****7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