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省**市**县洋川街道**中路鑫港国际1栋X-14-14-3)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9.666万元
最高限价:49.666万元
采购需求:****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详见清单,清单另附)
供货期:1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5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7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在“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栏查询投标人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查询投标人截图,查询时间应为获取采购文件当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一时间;截图清晰完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
(1) 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惠企政策的工作提示函》(贯彻文件:《****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 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监狱企业、残疾****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政府采购政策。
(2) 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 采〔2022〕17 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 采〔2022〕17 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 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区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 (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 ****管理部 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注: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
(4) 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 采〔2022〕17 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 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以 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5) 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 采〔2022〕17 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 文件规定,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 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的产品 (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 适当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2 分。
3.特殊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地址:**省**市**县洋川街道**中路鑫港国际1栋X-14-14-3)。
方式:现场获取;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磋商文件》及资料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唯实楼四楼5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唯实楼四楼5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洋川镇腾飞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135****2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洋川街道**中路鑫港国际1栋X-14-14-3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方式:155****7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155****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