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瑞芳食品有限公司鱼糜制品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88256G | 建设单位法人:钱瑞芳 |
钱勇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崇武镇五峰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鱼糜制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9-水产品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6-C136-水产品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崇武镇五峰村 |
经度:118.91854 纬度: 24.8993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16 |
泉惠环评〔2023〕表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10 |
4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88256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288256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03MA31NLMJ1H | 竣工时间:2024-04-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31858.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总生产加工鱼糜制品1600吨及1台2t/h天然气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年总生产加工鱼糜制品1600吨及1台2t/h天然气锅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材料处理(马加鱼+去头、去内脏+清洗+脱骨/肥肉+清洗+切肉)+搅拌+成型+蒸煮+冷却+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材料处理(马加鱼+去头、去内脏+清洗+脱骨/肥肉+清洗+切肉)+搅拌+成型+蒸煮+冷却+包装+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0t/d,处理工艺“隔渣池+1#延时曝气池+2#延时曝气池+沉淀池”;废气处理设施:燃气锅炉废气经不低于8米的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0t/d,处理工艺“格栅井+调节池+反应沉淀池+水解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压滤机”;废气处理设施:燃气锅炉废气经20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为了提高生产废水处理效率,项目对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进行改造,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故已存在的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里职工人数120人(其中2人住厂)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职工人数50人(其中2人住厂) |
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均有所减少,可减少项目废水污染物对纳污水体的影响,故已存在的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4.2288 | 1.8648 | 3.0288 | 4.2288 | 0 | 1.865 | -2.364 | |
2.114 | 0.9324 | 1.5144 | 2.114 | 0 | 0.932 | -1.182 | |
0.211 | 0.0932 | 0.1514 | 0.211 | 0 | 0.093 | -0.11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1078 | 0 | 0 | 0 | 0 | / |
0.153 | 0.2492 | 0.584 | 0.153 | 0 | 0.249 | 0.096 | / |
0.075 | 0.0308 | 0.1181 | 0.075 | 0 | 0.031 | -0.04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 | 已监测 | |
2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8米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 项目锅炉燃气废气通过18米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2 | 除臭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1993)表1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 加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对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厌氧池等采取加盖措施,并对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定期喷洒除臭剂。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墙体隔声。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边角料、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应集中收集后综合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应收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马加鱼边角料及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项目马加鱼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当地居民或其他养殖户,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集中收集后由给他厂回收利用。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如放置于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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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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