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速 公 路 线 位 布 设 , 经 秀 洲 区 王 江 泾 镇 、 新 塍 镇 、 新 城 街 道 、 高 照 街 道 , 经 开 区 城 南 街 道 , 秀 洲 区 王
店 镇 , 本 项 目 终 点 位 于 秀 洲 区 王 店 镇 , 接 嘉 绍 高 速 公 路 南 湖 互 通 , 南 湖 互 通 新 增 匝 道 与 主 线 并 行 , 在
跨 越 长 水 塘 规 划 准 Ⅲ 级 航 道 及 沪 杭 铁 路 后 , 顺 接 S11 乍 嘉 苏 高 速 ( 乍 嘉 苏 高 速 海 盐 枢 纽 至 南 湖 互 通
段 ) 。 终 点 桩 号 K125+243.150 , 路 线 全 长 约 25.243km 。 本 项 目 终 点 位 于 南 湖 互 通 内 , 南 湖 互 通 主
要 实 施 范 围 为 A 匝 道 AK0+080~AK1+697.279 及 B 匝 道 BK0+225.787~BK2+100 。 南 湖 互 通
主 线 段 ( K123+238.835~K125+243.150 ) 长 约 2 公 里 与 拟 改 扩 建 的 S11 乍 嘉 高 速 项 目 同 标 准 同
步实施,不纳入本项目。
本 工 程 主 线 共 设 置 桥 梁 约 10432 米 / 32.5 座 ( 包 括 互 通 区 主 线 桥 ) , 其 中 特 大 桥 约 7426 米 /4
座 、 大 桥 约 1912 米 /3.5 座 、 中 小 桥 约 1094 米 /25 座 ; 互 通 式 立 交 5 处 【 新 增 一 般 互 通 1 处 ( 秀 湖
互 通 ) , 改 扩 建 一 般 互 通 2 处 ( 马 家 浜 互 通 、 秀 洲 互 通 ) , 改 扩 建 枢 纽 互 通 2 处 ( 观 音 桥 枢 纽 、 南 湖
互 通 ) 】 , 改 建 服 务 区 1 处 ( 新 塍 服 务 区 ) , 新 增 养 护 工 区 1 处 , 以 及 配 套 必 要 的 交 通 管 理 用 房 和 设
施。
批 复 总 概 算 为 729580 万 元 , 其 中 概 算 建 安 费 532789 万 元 ; 本 次 施 工 招 标 对 应 概 算 费
498903 万元。
2.2 技 术 标 准 :
本 改 扩 建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采 用 2015 年 交 通 运 输 部 颁 发 实 施 的 《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 ( JTGB01-2014 ) 规 定 的 双 向 8 车 道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 设 计 速 度 120km/h , 路 基 标 准 宽 度
42.0m 。
2.3 招 标 范 围 及 标 段 划 分 :
本 次 施 工 招 标 共 划 分 3 个 标 段 , 分 别 为 第 SG01 标 段 、 第 SG02 标
段、第 SG03 标段:
第 SG02 标 段 : ( 1 ) 主 线 起 讫 桩 号 K110+816 ( 秀 洲 高 架 1 号 桥 与 秀 洲 高 架 2 号 桥 交 界 点 )
~K115+201 ( 秀 洲 互 通 主 线 桥 与 秀 洲 高 架 3 号 桥 交 界 点 ) , 主 线 长 约 4.385 公 里 范 围 内 的 路 基 、
桥 涵 ( 含 桥 梁 伸 缩 缝 ) 、 交 叉 工 程 、 三 改 和 保 通 工 程 ( 含 路 面 工 程 和 保 通 工 程 拆 除 ) 、 因 土 建 施 工 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