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虞征预公告字〔2024〕4号 | 所属主题: | 土地征收 |
****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30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路以东,陇海铁路以北,省道208以西,纱厂路以南范围内,约28.5437公顷,****村委会、米庄村委会、牛楼村委会、郑庄村委会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交通运输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3日。
特此公告。
****
2024年8月30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