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凤鸣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朝阳村南溪沟生态修复及孝陵村河家道雨污分流管网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30
项目名称 | **县凤鸣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村**沟生态修复及孝陵村河家道雨污分流管网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凤鸣镇孝陵村河家道、**村**沟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彭智欣 |
联系人 | 成国平 | 联系电话 | 0917***2103 |
项目投资(万元) | 345 | 环保投资(万元) | 34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村**沟除杂清淤约5400平方米,加固堤坝约2520立方米,埋设混凝土溢流管涵约56根;孝陵村河家道**雨污管网约4750米,恢复混凝土路面约5040平方米,设置混凝土雨污水检查井238座,**人工湿地1座,明渠排查清淤约5200米,外接PVC管道5400米,恢复户前路面1620平方米及排水渠盖板1350米。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通过建设污水管网采取将污水引入污水处理设施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人工湿地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通过建设污水管网采取将污水引入污水处理设施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人工湿地 | ||
承诺:**** 彭智欣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彭智欣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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