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茶**桥头至寨岭隧道口路灯亮化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茶**桥头至寨岭隧道口路灯亮化工程的潜****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15时10分00秒(**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茶**桥头至寨岭隧道口路灯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0,746.00元
采购包1(茶**桥头至寨岭隧道口路灯亮化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790,74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52,766.00元
磋商保证金: 16,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1 | B****0000-其他建筑工程 | 茶**桥头至寨岭隧道口路灯亮化工程 | 1(项) | 否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相关规范合格要求 | 1,790,746.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派出的拟担任本招 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为 工程 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或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时间: 2024-08-30 至 2024-09-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4-09-13 15:10:00(**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省**市**县**西路325华隆6号楼4楼1号开标室****交易中心)
时间:2024-09-13 15:10:00(**时间)
地点:**省**市**县**西路325华隆6号楼4楼1号开标室****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县茶**茶平村大街14号
联系方式:189****1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地址:**市**区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
联系方式:0599-****9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芝芬
电话:0599-****977
网址: zfcg.****.cn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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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