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为保证幼儿、教职工膳食质量和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采购到新鲜、安全、卫生达标、价廉质优的食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拟对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学生食堂劳务及食材配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商家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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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1.****2024年秋季—2025年度春季食堂劳务采购
2.****2024年秋季—2025年度春季食堂水果定点配送采购
3.****2024年秋季—2025年度春季食堂蔬菜定点配送采购
4.****2024年秋季—2025年度春季食堂干鲜定点配送采购
5.****2024年秋季—2025年度春季食堂水产品定点配送采购
6.****2024年秋季—2025年度春季食堂糕点定点配送采购
备注:一个供应商只可参与一个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质优价适、择优选购原则;提倡合理低价“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选择“质量可溯、价格可控、放心食用”的供货单位。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
项目一:食堂劳务
项目二:水果
项目三:蔬菜
项目四:干鲜
项目五:水产品
项目六:糕点
(二)服务承诺及要求
依据合同执行。
(三)投标单位资质和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供货和运输能力,具有相应的分拣配送场地、仓储等,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条件,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食品安全追溯召回能力。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 招标资料和要求
1.招标资料投递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日下午5:00(逾期无效)
2.资质审查: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许可证、身份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是委托人还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备注:经营者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参与投标项目保持一致)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县北大街56号****
蒋老师 180****7731
注:以上所有证件在投递招标资料时需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并确认签名,若发现以上材料存在虚假投递则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