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窗帘采购及安装 | ||
采购单位 | ****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陈荣 | 联系电话 | 181****9633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采购 | 项目类型 | |
联系人 | 陈荣 | 联系电话 | 181****9633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9-01 15: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9-01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2024-08-30 11: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1 15:00:00 |
采购标段信息
1 | ****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窗帘采购及安装001 | **** | 货物类 | 100000.00(元) |
公告内容
****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窗帘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受****的委托,对****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窗帘采购及安装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窗帘采购及安装
3.采购内容:窗帘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控制价:1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5.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30日11时00分00秒至2024年9月1日15时00分00秒登******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市)投标登记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日15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4年9月1日15时00分至2024年9月1日17时00分。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推荐三家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参与竞标的各投标人,请将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响应文件及报价清单 (纸质版1份,电子U盘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东大街317号
联系人:陶 鑫
电 话:198****0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恒和大厦20楼
联系人:陈 荣
电 话:181****963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