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根据中共****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2023〕第17期,就衡****开发区总部基地周边市政人行道路项目进行简易项目比选。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衡****开发区总部基地周边市政人行道路项目;
1.2建设地点:**市高新区;
1.3比选范围:衡****开发区总部基地周边市政人行道路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1.4建设内容:清理原人行道路渣土、铺装人行道、新砌挡墙、设备迁移、绿化及路灯工程等;
1.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保修要求: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7总投资约:约315万元;
1.8工期:6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2、参选人资格条件:
2.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参选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承诺制,其中标以后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省建设工程****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4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8楼816室)持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比选单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需加盖参与人公章),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
4、比选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址
4.1 时间:2024年9月12日9时00分(**时间)
4.2 地址:********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9楼907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届时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仪式。
5、评选办法
本项目评选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集团官网和上同时发布。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集团****监察室,电话:0734-****425。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开发区总部基地北地块2栋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0734-****819
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8-9楼
联 系 人:黄卫
电 话:152****6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