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号出让公告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B01-123********00449XQ-****0801-000060-7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8-01 17:16:01 |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号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出让四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及利用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起始价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 出让 年限 |
SC2024B021-1号地块 | **县**镇卓山村春秋塘南侧 | 37602㎡ (合56.403亩) | 特殊用地(殡葬用地) | ≤0.1 | ≥30% | \ | 95万元/亩(合5358.285万元) | 2000 | 1万元/亩(合56.403万元) | 50年 |
SC2024B021-2号地块 | **县**镇卓山村春秋塘南侧 | 169251㎡ (合253.8765亩) | 特殊用地(殡葬用地) | ≤0.1 | ≥30% | \ | 95万元/亩(合24118.2675万元) | 6000 | 1万元/亩(合253.8765万元) | 50年 |
SC2024B022号地块 | **县**镇桃溪东路与南港路东北角 | 30178.4㎡ (合45.2676亩) | 物流仓储用地 | ≥1.8 | ≥3% | \ | 18万元/亩(合814.8168万元) | 814.8168 | 1万元/亩(合45.2676万元) | 50年 |
SC2024B023号地块 | ****开发区高峰路与花桥路西北侧 | 721.5㎡ (合1.0823亩) | 工业用地—汽车及零配件制造业 | ≥1.3 | ≤15% | 4500 | 12.8万元/亩(合13.8535万元) | 13.8535 | 1万元/亩(合1.0823万元) | 50年 |
1.各地块地上地下杆线管迁移、水系治理由项****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土地出让人承担。
2.各地块范围与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安全距离、退让距离、消防通道、出入口等具体规划指标相关要求以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3.SC2024B023号地块其他主要控制性指标:⑴该地块以“标准地”净地出让,亩均税收≥12万元/亩。⑵单位能耗增加值按照六发改能评〔2021〕63号文件规定执行。⑶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均需参照执行《**县“标准地”环境标准执行规定(试行)》。
4.各地块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10日内到****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SC2024B023号地块竞得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不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成交款的20%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不予退还。
5.本次各出让地块成交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土地契税及其他税费。SC2024B021-1号地块、SC2024B021-2号地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款50%,六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款;SC2024B022、023号地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未按期缴纳成交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交款延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交清成交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定金(总成交款的20%)不予返还;本次出让地块自成交之日起由项****人民政府按宗地平面界址图及地形现状1个月内净地交付土地,SC2024B021-1号地块、SC2024B021-2号地块、SC2024B022号地块自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SC2024B023号地块自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动工建设;SC2024B022、023号地块建设周期不得超过一年, SC2024B021-1号地块、SC2024B021-2号地块计容范围内相关设施建设周期不得超过一年。SC2024B023号地块需在项目竣工后及时申请进行联合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均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6%。
6.本次出让地块工程项目立项等与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SC2024B023号地块竞买申请人须提供与项****人民政府****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 SC2024B021-1号地块、SC2024B021-2号地块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报名)。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出让文件下载。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出让公告左下方附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9日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3.保证金缴纳及。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9日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及上传相关附件,****交易中心不再受理纸质报名材料。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其他相关规定。****交易中心****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审核情况,确定地块出让的具体方式(挂牌或拍卖),并告知所有申请人。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2家以上(含2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2家的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
竞买人须在2024年8月29日上午8时至10时凭银行缴款凭证、公司印章、报名回执码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三份)****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5.出让时间和地点
出让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30日上午11时的工作时间内。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三、****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 ****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纬一路中段
联 系 人:****交易中心 吴先生 电话0564-****270
****规划局 徐先生 电话0564-****357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子账号:100********001****02263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子账号:623********00055599
开户行:徽商银行****支行;子账号:176********004********948
开户行:****银行****公司****分理处;子账号:123********001********00023
开户行:****银行****公司;子账号:200********866****25785
开户行:****公司**支行;子账号:176****49194
发布媒体:
中国土地市场网、****政府网、**市公共**交易平台
服务电话:0564-****928
****规划局
****交易中心
二〇二四 年 八 月 一 日
备注:1.保证金转账凭证请备注***地块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