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功化解一起因采购需求存在理解性偏差而引起的投诉,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吃下一颗“定心丸”。
8月23日,供应商****,现场递交了《黄**公职人员毒品毛发检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投诉书》,提出了自己的诉求:“中标单位没有出具司法鉴定报告的资质,无法响应采购需求内容,希望财政监管部门查明本案事实,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该局在收到项目投诉材料后,经过全面审查该项目投诉材料、质疑函、质疑答复函,初步判定这是一件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理解有误引起的投诉事项,双方争议事项明确、清晰,调解空间很大。该局通过约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相关领域专家,发现投诉事项明显缺乏事实依据,采购需求并没有要求中标单位出具司法鉴定报告,只需出具毛发检测结果,投诉事项与事实不符合。该局第一时间启动投诉调解程序,通过多次与投诉人耐心沟通、阐明事实、分析利弊,最终引导投诉人主动撤诉,消除误解。
优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财政厅典型经验复制推广事项,****以此为突破口,在积极拓展线上质疑投诉渠道的同时,积极运用调解、约谈等诉前处理机制,最大程度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下一步,********政府采购项目质疑答复行为,指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合理、合法运用质疑投诉调解机制,提高争议解决水平,切****政府采购环境,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赵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