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权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管理权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四)投标人必须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尊重医护人员和病员,有较强的安全、卫生意识。在以往(2013年1月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卫生、安全等重大****管理局书面认定为准)。 | (四)投标人必须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尊重医护人员和病员,有较强的安全、卫生意识。在以往(2013年1月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卫生、安全等重大事故。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食堂
联系地址:**省**市新埭镇虹桥南路58号
联系人:褚先生联系电话:0573-****952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3-****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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