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江孜县重孜乡防洪堤维修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5433420 | 建设单位法人:巴桑 |
贡布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卫国路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县重孜乡防洪堤维修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9-14 |
日行审服环评〔2021〕7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6 |
10.3 | 运营单位名称:****政府 |
115********543342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泽邦****公司 |
****0200MA6TE4LH44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1-09-1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d.jsp?id=3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性质为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性质为改扩建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工程共涉及 2 处行政村堤防修建,鲁定村维修堤线起于鲁定村聚居点西侧色布曲,由西向东止于鲁定村聚居点西侧边缘,维修堤线总长370m,其中左岸堤线 160m(鲁定村 1#~3#防洪堤),右岸堤线 210m(鲁定村 4#防洪堤); 白沙村堤线起于白沙村西侧山谷冲沟,由西南****砂石厂西侧河漫滩,位于冲沟右岸,堤线全长 745m。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共涉及 2 处行政村堤防修建,鲁定村维修堤线起于鲁定村聚居点西侧色布曲,由西向东止于鲁定村聚居点西侧边缘,维修堤线总长370m,其中左岸堤线 160m(鲁定村 1#~3#防洪堤),右岸堤线 210m(鲁定村 4#防洪堤); 白沙村堤线起于白沙村西侧山谷冲沟,由西南****砂石厂西侧河漫滩,位于冲沟右岸,堤线全长 745m。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为防洪堤工程,主要施工工艺流程:基础开挖→堤身填筑→卵石反滤层→铅丝笼干砌石基础及护坡→基础回填→竣工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防洪堤工程,主要施工工艺流程:基础开挖→堤身填筑→卵石反滤层→铅丝笼干砌石基础及护坡→基础回填→竣工验收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大气防治措施与要求:(1)施工方应做好扬尘防护工作,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工地不准裸露野蛮施工;(2)施工中在挖、装、卸、填、压等环节采用湿法作业,对施工作业带靠近敏感点处一侧架设临时围挡、施工营地四周进行临时围挡,以降低扬尘对周围居民影响;(3)禁止在大风天气情况下进行土石方挖填、渣土装卸等作业,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挡,表面用塑料薄膜覆盖;(4)施工结束后,应尽早对场区内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工作,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和预防水土流失。可选取栽种易存活、好管理的本地品种,尽可能增大场区内、外的绿化面积;(5)施工现场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定期对施工运输路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6)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其中入场的细砂等粉粒料等使用封闭车辆装运,出场的建筑垃圾全部加盖篷布并拉紧、盖严。同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在施工区域进出口设置简易冲洗设施,进入已硬化路面前的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清洗车体和轮胎,不准车辆带泥出门。 2、噪声防治措施与要求:(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比较均匀地使用;(2)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周围敏感点;(3)施工前对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等声环境敏感对象进行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工程建设;(4)鲁定村3#防洪堤和4#防洪堤施工作业带靠近敏感点一侧架设的临时围挡,施工营地四周架设围挡,可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5)科学安排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作业时间,设法压缩汽车数量及行车频率,限制施工车辆时速在20km以内,运输时在鲁定村、白沙村居民聚居路段严禁鸣笛;(6)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其能在正常状态下运转,防止由于机械设备的“带病”工作而提高噪声声级。 3、水污染物防治措施与要求:施工人员高峰期以30人计,人均用水量约0.05m3/d,则施工总生活用水量为1.5m3/d,按照排放系数0.8计,则项目污水排放量约1.2m3/d。生活污水均依托附近鲁定村、白沙村居民既有卫生设施收集处理,不外排。施工生产用水主要为施工工艺用水、降尘用水和设备清洗废水。项目的施工工艺(水夯法施工等)用水量约为0.5m3/d,全部蒸发消耗,不排放;项目设备清洗水量约1.0m3/d,废水产生量0.8m3/d,经沉淀池(1m3/座)收集后,回用于项目洒水降尘;洒水降尘用水使用回用水和新水,用量约1.5m3/d,全部蒸发损耗,不排放。本项目堤基施工开挖河床原地面1.0m以下,初期可能出现地下涌水,长期存在雨水、渗水、施工用水等汇集,需进行基坑排水。堤防基础开挖时,初期及经常性基坑排水排导至基坑范围外集水井(集水井尺寸应优先满足初期排水需要)收集,此水质成分单一,经集水井静置沉淀后通过水泵排入河道。 4、固废防治措施与要求:施工期开挖土石方经调配、利用无弃方产生,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建筑垃圾包括本项目施工前期拆除现状挡墙块石、施工废料(石料、砂、废钢筋、铅丝等)、建材包装材料等,施工期应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尽量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送到当地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或作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积,不得在建筑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彻底清理拆迁及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撤离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或其他指定场所处置。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按照30人计,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0.5kg/(人﹒d)计,则在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在2处施工营地分别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施工营地建设时对车辆停放及机械设备地面进行硬化,施工机械下部铺设油毡,防止施工机械及车辆落地油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施工完毕拆除硬化地面、油毡等运至当地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 5、重孜乡鲁定村饮用水源保护区防治措施与要求:(1)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其所聘请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环保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入场施工;(2)施工临时设施不得设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活动不得扰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植被及地表;(3)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施工人员及施工运输车辆,途径饮用水源保护区时小心驾驶,不得撒漏遗留渣滓,禁止一切破坏保护区内设施的行为;(4)不得向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放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油污、生活垃圾等废水及固体废物;(5)堤线基础开挖等可能涉及地下水施工活动,要严格管理,施工机械车辆等远离基坑停放,避免落油掉入基坑,基坑排水按照环评要求沉淀后排出基坑至河道。 | 实际建设情况:大气防治措施与要求:(1)本项目施工工区设有材料堆放区,堆料场周围设置了围挡,并采用篷布进行遮盖;(2)在挖、装、卸、填、压等环节采用湿法作业,对施工作业带靠近敏感点处一侧架设临时围挡、施工营地四周进行临时围挡;(3)项目未在雨天、大风天气进行大规模土石方挖填、渣土装卸等作业,挖方和砂石料临时堆放时采用篷布进行了遮盖,并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4)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迹地恢复并对临时占地和防洪堤护坡进行了撒播草籽等生态恢复工作;(5)对施工场地采取1天2~3次洒水降尘,并在洒水后进行清扫;(6)施工期间选择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加强对其养护,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并在运输车辆出场时进行封闭入场的细砂等粉粒料等使用封闭车辆装运,出场的建筑垃圾全部加盖篷布并拉紧、盖严,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车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装载,对进入已硬化路面前的所有运输车辆进行清洗车体和轮胎。 2、噪声防治措施与要求:(1)项目施工期未在夜间和中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动力机械设备比较均匀地使用;(2)施工期间高噪声机械设备设置在离周围敏感点较远位置并在鲁定村3#防洪堤和4#防洪堤施工作业带靠近敏感点一侧架设的临时围挡;(3)施工营地四周架设围挡;(4)运输过程中车辆时速在20km以内,运输时在鲁定村、白沙村居民聚居路段严禁鸣笛;(5)施工期所有设备均在正常状态下运转;(6)在整个施工期没有居民投诉的环保事件发生。 3、水污染物防治措施与要求:生活污水均依托附近鲁定村、白沙村居民既有卫生设施收集处理,不外排。项目的施工工艺(水夯法施工等)全部蒸发消耗,不排放;项目设备清洗水经沉淀池(1m3/座)收集后,回用于项目洒水降尘,沉淀池设置在各个施工区进出口,沉淀池采用30cm厚浆砌砖衬砌,下铺10cm厚砾石垫层,上用3cm厚水泥砂浆抹面进行防渗处理;洒水降尘用水使用回用水和新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排放。项目施工期较短,在枯水期进行,色布曲、冲沟在施工工段河水处于断流状态,不涉及基坑排水。施工结束后对沉淀池进行回填平整,并进行了迹地恢复。 4、固废防治措施与要求:施工前期拆除现状挡墙块石、施工废料(石料、砂、废钢筋、铅丝等)、建材包装材料等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其中共开挖土石方0.42万m3,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回填;剩余建筑垃圾不长时间堆存,****填埋场作妥善处置;做到了工序完工场地清洁。施工结束后彻底清理拆迁及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撤离产生的建筑垃圾,****填埋场作妥善处置。施工营地分别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未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施工营地建设时对车辆停放及机械设备地面进行硬化,施工机械下部铺设油毡,施工完毕拆除硬化地面、油毡****填埋场作妥善处置。 5、重孜乡鲁定村饮用水源保护区防治措施与要求:(1)施工单位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环保培训,入场施工人员均培训合格后入场施工;(2)整个施工过程施工临时设施均未设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未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植被及地表造成影响;(3)施工运输车辆途径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存在撒漏遗留渣滓现象,未发生破坏保护区内设施的行为;(4)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油污、生活垃圾等废水及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未出现乱排乱放现象;(5)本次堤线开挖施工车辆停放远离基坑,施工期河水处于断流状态,不存在基坑排水,未出现污废水随意排放现象。 |
本次施工期河水处于断流状态,河内无水,因此无需设置基坑排水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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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建筑垃圾: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尽量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可送到当地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或作妥善处置;不得在建筑工地外擅自堆放、长期堆积,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彻底清理拆迁及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撤离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或其它指定场所处置; 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③施工营地建设时对车辆停放及机械设备地面进行硬化,施工机械下部铺设油毡,防止施工机械及车辆落地油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施工完毕拆除硬化地面、油毡等运至当地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 | ①项目施工期废弃材料主要成份为废弃钢材、木材、水泥包装袋,分类回收利用,水泥块等建筑垃圾用于堤身回填,临时工程撤离产生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场; ②在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③施工完毕拆除硬化地面、油毡等运至当地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①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以免造成土壤及植被的不必要破坏,将建设对现有土壤和植被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②施工占压范围内存在表层土壤时,应预先进行剥离,并于施工营地内表土临时堆场妥善保存表土;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对开挖的表土回填恢复。为防止剥离的表层土被雨水冲刷产生流失,表层土堆存的外边坡坡脚采用土袋或卵石压脚临时拦挡,坡面进行临时苫盖。 ③堤防基础开挖采取放坡开挖,不得随意扩大土石方开挖等施工区,减少开挖面。 ④在施工作业带、临时堆场设置临时截/排水沟、集水井、表面临时覆盖等设施,并设置临时拦挡设施,以减少降雨侵蚀力。 ⑤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以预防下雨地面径流直接冲刷开挖面而造成水土流失。对裸土进行覆盖,可用沙袋或草席压住坡面进行暂时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 ⑥施工单位应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事先了解降雨时间和特点,以便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⑦施工工期安排在一个枯水期内完成施工,不对水生生态产生干扰影响,施工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禁止排放河道,基坑排水入河前需通过集水井进行沉淀后排放。 ⑧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⑨主体工程完工后期,及时落实绿化工程的实施,并加强抚育、养护,提高植被存活率,保障绿化工程效果。 ⑩施工完毕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采取相应的土地平整、绿化等措施,使原有的土地使用功能得到恢复。 | ①施工期对施工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定,整个施工均在施工作业带宽度5.50m范围内进行,未越界施工,未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②将鲁定村施工营地进行表土剥离后集中在施工营地内堆存养护,剥离表土0.01万m3,施工完毕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整理完毕后,对开挖的表土进行回填恢复,剥离表土全部回填,在回填恢复前采用土袋对剥离的表层土进行拦挡,坡面进行临时苫盖; ③堤防基础开挖采取放坡开挖,地基开挖范围控制在宽度2.3m,未扩大土石方开挖等施工区,减少开挖面。 ④在施工作业带、临时堆场设置临时截/排水沟、集水井、表面临时覆盖等设施,并设置临时拦挡设施。 ⑤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对裸土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用沙袋或草席压住坡面进行暂时防护。 ⑥项目未在雨天、大风天气进行大规模挖方工程。 ⑦对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进行了合理安排,堤防基础施工安排在了枯水期进行,施工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不外排,施工期色布曲、冲沟施工工段河水处于断流状态; ⑧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其保护环境的意识,文明施工,在整个施工期间没有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发生; ⑨施工占地属于河滩地及其他用地,河滩地无原有植被,其他用地有少量草本植物存在,施工占地不存在植被茂盛区域,并对占用植被区域进行了表土剥离,并播撒草种,落实绿化工程的实施; ⑩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迹地恢复并对临时占地和防洪堤护坡进行了撒播草籽等生态恢复工作;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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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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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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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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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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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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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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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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