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8-30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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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 1.总则............................................................... 18 2.招标文件........................................................... 20 3.投标文件........................................................... 21 4.投标............................................................... 23 5.开标............................................................... 24 6.评标............................................................... 24 7.合同授予........................................................... 25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 9.纪律和监督......................................................... 26 第三章、评审办法.............................................................. 28 1.评标方法............................................................ 35 2.评审标准............................................................ 35 3.评标程序............................................................ 35 4.废标条件............................................................ 3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8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73 第六章、图纸.................................................................. 74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5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76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80 三、投标保证金............................................................ 82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3 五、实质性承诺............................................................ 84 六、资格审查资料.......................................................... 85 七、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86 八、类似项目业绩.......................................................... 93 九、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汇总表.............................................. 94 十、其他资料.............................................................. 9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345号】**市**区高端机械制造产业园7#8#9#10#丙类厂房及办公建设项目(D-02地块)公开招标公告 **市**区高端机械制造产业园7#8#9#10#丙类厂房及办公建设项目(D-02地块)(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1-410411-04-01-652047)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潜在投标人应在****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5日8时4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市**区高端机械制造产业园7#8#9#10#丙类厂房及办公建设项目(D-02地块) 1.2项目招标编号:****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工程概况:**市**区高端机械制造产业园7#8#9#10#丙类厂房及办公建设项目(D-02地块),用地面积51535.75㎡,共4****办公室,总建筑面积68523.82㎡(其中:7#厂房约1.6万平方米、8#厂房1.8万平方米、9#厂房约1.59万平方米、10#厂房约1.8万平方米),结构形式为钢架结构(最大跨度12米)。内容包括设备购置、大门、围墙、道路、停车位、管网工程、地面硬化等配套工程。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区黄河路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南角;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预算金额:17722.69万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8.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书面形式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更换; 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扫描件;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果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潜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n)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结果时间为发布公告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1.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cas/logi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未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4.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时间:2024年9月25日8时40分 2.地点:**市公共**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25日8时40分 2.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法正集团电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 ”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ggzy.****.cn/tzgg/48949.jhtml)。 3.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 ,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 目进行查阅。 5.监督部门:**市****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0400F****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905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6****3698 地址:******办事处办公楼二楼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5-****066 150****8052 地址:**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5-****066 150****8052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用提交纸质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gzy.****.cn/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化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2)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gzy.****.cn/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控制价明细表 单位:元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应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合法专业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并向招标人申报,经招标人批准后执行。 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交易中心网上系统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档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内容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电子交易系统发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内容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来往文件均用中文书写。 3.1.2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 3.2.2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结合施工现场及企业自身情况自主填报工程量清单每一项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投报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其他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投报的投标总价已包含了为实施此项目的一切费用,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3.2.3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必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 3.2.5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投标人名义以外的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撤回其投标的; 2)投标人提供虚假证件或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串通作弊,哄抬标价; 5)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6)对于恶意投诉,无理质疑,没有事实根据,经落实查证属实的,扣除投标保证金;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合同实质性要求、招标范围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仅用于上传); 3.7.5 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 (以下简称“投标人”) 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 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 电子化投标 ( 一) 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 (账户 必须是已加入**市公共**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电子化交易 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市公共**交 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一个工作****交易中心通过系统自动原路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十五****交易中心通过系统自动原路退还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项目因特殊情况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在系统中自动退还的,由代理机构在规定的自动退还日期内通过电子系统提出申请,****中心综合科审核通过后办理延期申退,待问题解决后第一时间予以退还。 (二)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 (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file) 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 (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bin) ,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上传4.1.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途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 (项目 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file) 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 (项目文件格式 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bin) ,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4 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最终版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参加开标。 5.2 开标程序(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 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代理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开标顺序按交易系统中默认的顺序。 注: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 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保存记录。 6.评标 6.1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 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委员会。 ****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 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按优劣顺序排列,得分高者优先。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 (1)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格式文件规定的地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4. 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4.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3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4.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8、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xxxx) 下载****建设部 ****总局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部、****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十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六 份,承包人执 六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由双方根据现场条件确定。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实施本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实施本工程临时占用的土地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按现行的国家、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合同专用条款;(3)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书或预算书;(8)图纸;(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一套完整的施工图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1。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规划许可范围。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为准。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双方协商确定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归属于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到工程竣工收验收合格并竣工结算完成日止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归属于承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到工程竣工收验收合格并竣工结算完成日止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执行通用条款1.13条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实调整 。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确认工期、确认支付、工程变更、确认签证、确认价格、确认结算金额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装订成册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法律法规禁止分包的工程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 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无 ;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无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本工程施工管理,承包人应严****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发包人的现场管理规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工期相应顺延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本地区发生里氏7级及以上地震 ; (2) 发生战争、暴动、爆炸、社会动乱 ; (3) 8级以上(含8级)大风持续8小时 ; (4)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100mm及以上的降雨; (5)连续三天以上的高温(38°)、高寒(-7°)天气; (6)台风、洪水及非承包人原因连续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 (7)政策因素使工程停建或缓建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执行通用条款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承包人自行解决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承包人自行解决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要求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材料试验及测试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双方协商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由承包人定 。 10.7.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指数按施工当期河****技术中心发布的价格指数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执行通用条款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 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执行通用条款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执行通用条款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款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规定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规定。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规定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规定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规定 。 (7)其他: 执行通用条款规定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规定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执行通用条款规定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规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 。 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政府环保治理及因重度污染天气造成的停工待料; (2)每年一度的中考、高考造成的停工; (3)发包人及上级部门发出的停工通知造成的停工; (4)政府特殊事件造成的停工 。 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 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 。 20.3.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 第六章 图纸(另附)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项目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项目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以下列出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其它现行的有关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全或与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准。 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目 录 (格式自拟)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标准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 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图片)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实质性承诺 致: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备注:1.本表后应附企业营业执照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七、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八、类似项目业绩 注: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后附中标公示网上查询页面、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附相关岗位证书。
(三)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注册编号)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十、其他资料 (一)投标人认为资格要求和评分办法涉及的其他资料 附件一: 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298号)投标人在提交投标资料时签署《**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承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格式如下: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 联系电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附件三: (招标人名称): 在 (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中,我公司在此承诺: 我方保证中标后,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内到项目****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被使用后,在十个工作日内补足。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致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投标人名称: 企业地址: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施工项目经理: 资格等级及注册编号: 施工技术负责人: 项目组其他成员: 业绩1: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名单: ;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 合同金额(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验收日期: ; 业绩2:…… 本次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必填项): 说明:投标人基本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仅供代理机构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参考使用。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人员及业绩的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