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石永镇****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辅材)
(二)项目地点:**县石永镇****
(三)项目所属分类:
序号 | 项目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二等锯材 | m3 | 2.761 | |
2 | 锯材综合 | m3 | 2.49 | |
3 | 复合模板 | m2 | 72.022 | 周转材料 |
4 | 摊销卡具和支撑钢材 | kg | 68.354 | 租赁 |
5 | 铁件 | kg | 13.392 | 租赁 |
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四)资金情况: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五)邀请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石永镇政务公示栏、****村务公示栏发布公告的方式,每类工程材料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与评比。
二、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相关产品生产或销售的相关资格(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许可范围);
3.相关产品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证明;
4.在经营活动中无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不良业绩以及重大违法记录等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形(可提供相关承诺)。
三、公告及相应
(一)公告时间:公告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日。
(二)响应方法及期限:请各潜在供应商将报价所需材料密封并盖章后,于2024年9月2日8时00分-2024年9月2日10时00分送到**县石永镇********办公室,提前或过时均不予接受。
响应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报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4.“在经营活动中无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不良业绩以及重大违法记录等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形”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报价单(按附件2模板填写)。
****公司鲜章。
四、评审办法
2024年9月2日10时00分,供应商响应时间结束,“询比”工作组根据响应情况,开展评比工作。评比工作分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两个环节(资格审查、综合评定表见附件1),响应供应商满足基本条件的,方可进入综合评定环节,单类工程材料满足基本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此类工程材料本次采购终止。“询比”工作组根据综合评定情况,形成优质的采购对象评比排序名单,经专题会审议后提交********村委会)会议表决确定,在****村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项目理事会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协议)。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每类材料报价均设置有最高限价(见附件2报价单模板),超过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2.报价包含税费、运输费(运输至项目施工现场)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该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度,存在短期挂账情况,严禁成交供应商因资金周转困难等为由停止供货、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发生。
4.结算依据:以实际用量结算,具体事宜遵照合同(协议)约定。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江涛158****5576
****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代章)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