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受****(下称“****联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10时,****联社99.5亩国有建设用地地块**开发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欢迎有意向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国有建设用地(村社留用地); 2、**开发土地面积:99.5亩; 3、地块位置:广汕公**侧,邻近地铁21号线凤岗地铁站D出口; 4、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5、**期限:40年; 6、**开发收益底价:每年每亩¥6.5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注:本公****联社取得的“**开发收益”均为净收益,****联社收取的**开发收益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7、**开发收益收取方式:收益按季度收取,每季度的前5个工作日内交付当季收益; 8、收益递增方式: 第一期:第1年至第4年每年每亩¥6.5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以中标价为准); 第二期:第5年至第9年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以上一期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为基数递增5%; 第三期:第10年至14年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以上一期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为基数递增8%; 第四期:第15年至19年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以上一期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为基数递增10%; 第五期:第20年至24年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以上一期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为基数递增12%; 第六期:第25年至29年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以上一期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为基数递增12%; 第七期:第30年至34年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以上一期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为基数递增12%; 第八期:第35年至39年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以上一期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为基数递增12%; 第九期:第40年每亩收益标准以上一期每年每亩收益标准为基数递增12%。 9、自《****99.5亩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竞得人必须完成建设;****联社在合同期的前6个月免收竞得人应付的**开发收益,在合同期的第7个月至第36个月(2年半)减半收取竞得人应付的**开发收益。 注:第二期递增基数以竞得人第一期应正常支付的全额**开发收益金额为基数,不以减免后的**开发收益金额为基数。 10、交易保证金为¥35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竞标人须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前缴纳至账户号:440********001608;开户行:****银行****公司****朱村科创园支行;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1、自《****99.5亩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联社支付¥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的建设保证金;账户号:440********001608;开户行:****银行****公司****朱村科创园支行);****联社根据建设进程返还保证金,主体结构地下室完工,30日内免息返还20%的建设保证金,主体结构全面封顶,30日内免息返还30%的建设保证金,主体完成建设通过竣工验收后30日内,剩余的50%建设保证金全部免息返还竞得人。 12、自交地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项目用地由竞得人使用,地块所涉及三通一平费用、交易产生的税费、****联社和竞得人因**开发所产生的一切建设费用以及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规费、税费、维护费用、教育附加、配套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依法自主负责经营管理和投资开发,竞得人自负盈亏,****联社无关;无论竞得人是否盈利,竞得人均须按期支付**开****联社。 二、竞标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联社对竞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竞标人意向投****政府出具的相关意见; 2、竞标人首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并须于注册后1年内完成实缴,另竞标人须于注册后3年内完成实缴注册资本至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竞标人在**期间不得减资; 3、竞标人必须与项目实际开发经营主体一致,不接受竞标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 4、竞得人在取得项目用地后,在**缴纳税收并上报统计数据,(竞得人如非**市**区朱村街辖区企业,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在**市**区朱村街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运营),且在取得项目用地后40年内不迁出**区朱村街或改变纳税地和统计地,不减少注册资本。****联社有权单方面解除**开发合同,竞得人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开发收益底价:¥6.5万元(大写:陆万伍仟元整)/年/亩,每次举牌递增幅度不少于¥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年/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标人可于2024年8月31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9日下午6:00,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10:00;集中地点:****村委。有意竞标人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标人请亲自实地看现场,若未看现场,则默认视为清晰标的物现状。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标人请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视为放弃,恕不受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2、竞投资格确认书; 3、属地政府出具的相关意见。 八、注意事项 1、**方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有关补偿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期满或竞得人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联社收回该项目用地使用权,该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等不动产及一切水电、消防设施、市政建设设备和设施****联社所有,竞得人不得损坏,****联社有权要求竞得人赔偿。**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竞得人享有优先继续**开发权; 6、竞标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应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对交易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进行调查了解,并自行独立做出是否交易的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7、自《****99.5亩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或地块上有项目投入运营前(含局部运营),竞得人必须建立统一结算系统,所有经营商户经营收入必须通过统一结算系统收取,统一结算系统所在地必须在朱村街;如未执行,****联社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竞得人已付当季**开发费用不予退还。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参加竞标人必须在交易日前10日内交纳¥35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保证金,如果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99.5亩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合同》的,视为竞得人弃标;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建筑总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建筑面积容积率)不低于1.9(含1.9),不高于2.5(含2.5),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相应的人防工程(含地下车库)等。 十、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联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联合社****经济**社 联系人:罗银欢,联系电话:137****5501 交易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朱村街东溪路1****中心204室 联系电话:****4255 朱****交易中心 2024年8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