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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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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集团和****公司 | 新大地煤业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1000 | 920 | 不限 | 1 | 不限 |
B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集团和****公司 | 新大地煤业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1000 | 920 | 不限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灰分 (Ad) (%) | 粘结指数 (GR﹒I) | 灰熔点 (St) (℃) | 哈氏可磨性指数 (HGI) | 粒度 (mm) | 固定碳 (%) | 限下率 (%) |
A标段 | 贫煤 | 晋控中块3# | 7057.00 | 3.30 | 1.26 | 11.81 | 5.00 | 1500.00 | 80 | 13-90 | 77.00 | 24.60 |
B标段 | 贫煤 | 晋控中块3# | 7057.00 | 3.30 | 1.26 | 11.81 | 5.00 | 1500.00 | 80 | 13-90 | 77.00 | 24.60 |
备注: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以实发为准,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煤矿对煤炭品种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认可该煤种为(化工煤、动力煤(配煤))严禁交易商成交后把该煤种销售到电力行业,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名事项1.报名资格:****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09-01 14:0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 ****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1.交易平台:中国**煤炭交易网(http://www.****.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A标段:2024-09-01 14:30
B标段:2024-09-01 14:4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易交收(1)交货地点:新大地矿煤场 (2)运输方式:物流配送,由**市****公司承运。 联系人:谢俊毅132****9037 (3)提货期限:2024年09月01日-2024年09月10日。(提煤余量不足50吨(包含50吨),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09-01至2024-09-10
B标段:2024-09-01至2024-09-10
七、货款结算(1)价格:现汇坑口含税价 (2)结算方式:竞价成交用户需在竞价成交当日签订煤炭买卖合同,按要求将煤款通国中国**煤炭交易网全额现汇预付货款至煤炭购销合同中指定的结算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竞价成交用户通过中国**煤炭交易网结算货款时,要备注清楚所结算煤款的相关信息,****煤矿、煤种及成交编号和标段。
八、煤质验收(1)数量:****煤矿的计量结果为准。 (2)质量:****煤矿的质量检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公司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2022〕12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3‰****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收取交收服务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3户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否
委托企业:侯晋阳
电话:139****1567
交易中心:降俊 朱淇煜
****中心:魏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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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