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的委托,拟对****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55万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不到该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或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存档。)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公司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和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区人民大道北41/43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4楼406办公室购买询价文件。
四、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购买询价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含粤省事平台中的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审核。
备注: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行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询价文件。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0:00(**时间)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人民大道北41/43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4楼406办公室
七、询价时间:2024年8月29日10:00(**时间)
八、询价地点:**市**区人民大道北41/43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4楼406办公室
九、特别说明:1、获取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2、已领取询价文件而不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采购代理机构。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询价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郭老师 | |
电话:0759-****900 | 电话:0759-****061 | |
E-mail:****@163.com 联系地址:**市**区人民大道北41/43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4楼406办公室 | 联系地址: **省**市**市那梧村68号 | |
邮编:5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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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