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 ****
******公司定于2024-09-05日9:00时对南水镇**大道9288号****4栋23号车库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服务机构:****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竞投意向人参加竞价。 | ||||||||||||||||||||||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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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和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无。 租赁年限:1.00。 底价总额:4644.00。 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格计算月租金的2倍。 行业要求:无。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租金递增情况:0年后变租,每1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无 (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0.00 。 |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加价不低于金额0.50元。 | ||||||||||||||||||||||
三、报名流程 | ||||||||||||||||||||||
(一)竞投意向人须在**市**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平台成功注册。 (二)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并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可自行在网上申报或带齐资料****交易中心协助办理。 (五)取得竞投资格。 | ||||||||||||||||||||||
四、报名时间、地点 | ||||||||||||||||||||||
报名时间为 2024-09-02 9:00 起至 2024-09-04 17:30 止,竞投人采用网上报名,也可****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报名。 | ||||||||||||||||||||||
五、交易保证金 | ||||||||||||||||||||||
(一)竞投意向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投意向人名称须一致)。 (二)竞投意向人须在2024-09-04日17:30前按照约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投意向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投意向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四)交易保证金金额:928.80元。 | ||||||||||||||||||||||
六、竞投时间 | ||||||||||||||||||||||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竞投意向人请于2024-09-05日9:00,开始自行网上竞投;也可携带相关资料于2024-09-05日9:00前,****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参与网上竞投。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 | ||||||||||||||||||||||
七、竞投须知 | ||||||||||||||||||||||
1、标的物仅作为车库使用,经营期间不得干扰周边居民及商户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如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禁止从事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 2、本次出租的标的物产权属:珠****公司(以下简称“**房产”)所有,**房产为******公司(以下简称“**工贸”****公司,现标的物出租暂由**工贸代为**房产通过**市**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平台发布招租信息,投标人中标后需与**房产签订租赁合同及对其支付相关费用,特提请竞投人注意; 3、标的物以现状出租,若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招租公告所标示的为准; 4、交易完成后,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5、合同年租金在合同签订起30天内完成支付; 6、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计算月租金的2倍,合同履约金在合同签订起30天内完成支付; 7、物业交付使用时间中标后3个月内完成交付,具体时间出租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8、承租方不得超出约定的经营或使用范围使用物业; 9、承租方承担物业室内的消防设备维护维修更换等相关费用,且承租方必须按照消防有关部门的要求取得消防合格证,并把相关合格证明报备给出租方后方可进行经营,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场地或擅自改变物业用途; 11、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占用) 或出租方建设需要使用该物业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承租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时合同自然解除。承租方应当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应将该物业地腾空交回出租方,承租方办理退租手续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如国家有补偿,补偿归出租方; 12、承租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净化、包绿化、包秩序); 13、租赁期满或承租方解除、终止合同,或承租方违约被出租方解除合同,或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责任的合同解除时,由承租方购买的可移动物品(如办公用品、桌椅)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应自行搬走。物业内不可移动的装修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夹层、天花板、门窗、地板、上下水管、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照明系统的电线及桥架)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装修损失的赔偿或补偿,****装饰部分拆除或破坏,如有恶意损坏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按损坏程度给予经济赔偿,承租方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项费用。逾期未搬离的物品均视为遗弃物,出租方有权以合理方式处理; 14、中标人中标后,若出现自动弃标,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中标人将失去该标的物的下次投标资格; 15、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16、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清楚及了解招标公告和租赁合同的内容,详细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17、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八、本次项目交易**市******交易中心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法律责任。 九、承包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策的相关规定。 | ||||||||||||||||||||||
十、联系方式 |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人:邱志锋 | ||||||||||||||||||||||
联系电话:137****9239 | ||||||||||||||||||||||
交易机构咨询及投诉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李小姐 | ||||||||||||||||||||||
联系电话:0756-****536 | ||||||||||||||||||||||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 ||||||||||||||||||||||
指定网址: http://www.****.com/ | ||||||||||||||||||||||
车库合同 | **市****交易中心 | |||||||||||||||||||||
2024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