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大河综合治理****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德宏州**大河综合治理****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宏州**人保路32号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3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名称:德宏州**大河综合治理****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4万元;
最高限价:24万元;
(五)采购需求:完成德宏州**大河综合治理****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1)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配合实施机构编制《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协助报审、报批。
(2)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配合实施机构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体系、评价目的和依据、评价对象和范围、评价方法、组织与实施计划、资料收集与调查等,最终形成完整合理的绩效评价工作的工作方案。
(3)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PPP项目建设期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建设期绩效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相关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对存在的不规范事宜提出建议。
(六)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如因招标方决策或审批时间推延,咨询服务工作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七)本次磋商为资格后审。
(八)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银行****银行资信证明;
(3)税收要求: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满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纳税证明,或是作特别说明;
(4)社保要求: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满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缴纳社保证明,或是作特别说明;
(5)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信用服务”选项框后进行查询),****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时查询,若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间至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地点:****(德宏州**人保路32号一楼) 。
(三)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服务。
(四)售价:300.00元/份,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鲜章(未授权除外);(3)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未授权除外);(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德宏州**人保路32号一楼) 。
时间:2024年9月13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德宏州**人保路32号一楼)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成交公告将在(网址:https://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bulletin.****.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代理服务费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由中标(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优惠20%后收取 ,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名 称:****
地 址: **省德宏州**白象街10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志娟 0692-****443
名 称:****
地 址:**省德宏州**人保路32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尹天烜 0692-****766、159****2824
****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