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仲达村至巴尔卡村畜产品加工厂公路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27MB****726J | 建设单位法人:张建福 |
胡兴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园区 |
**市**县工卡镇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县**江热乡仲达村****加工厂公路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5-26 |
拉环评审〔2017〕9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02.1349 |
16.2 | 运营单位名称:**** |
****0127MB****726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金萨****公司 |
****0091MA7DXNY864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18-04-0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目前为砂石路,起点接S302省道,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西向东,沿河谷、山势走向布置,****中心桩号为K2+960、K7+390处**桥梁,该桥跨布置为1x10m,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现浇实心板,****村委会,终点桩号K7+790,其中K1+860~K2+458段为已建混凝土路面,本次项目实际建设里程为7.192公里。 项目拟建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为20km/h,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5.5m,路面宽度为4.5m,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项目原有占地类型为公路用地,新增占地类型为草地,项目占地面积42845m2。本项目立项较早,根据设计现场勘察,本次路长为7.192km,本次路长采用设计提供的数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江热乡仲达村、门巴乡巴尔卡村,起点接S302省道,****中心桩号为K2+960、K7+390处**桥梁,该桥跨布置为1x10m,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现浇实心板,****村委会,终点桩号K7+790,其中K1+860~K2+458段为已建混凝土路面,本次项目实际建设里程为7.192公里,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为20km/h,为沥青混凝土道路,路基宽度为5.5m,路面宽度为4.5m,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共设置13道涵洞及相应的安全设施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优化施工工艺,不得越界施工;剥离表土定期酒水养护,用于迹地恢复和路肩绿化;采取边开挖边回填的方式,减少疏松土壤的裸露时间,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开挖和回填作业;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拆除施工营地建筑物,清理场地内杂物,做好沉淀池回填工作;对施工人员加强环保宣传,不得出现随意破坏沿线动植物行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装运物料、渣土、垃圾的车辆严禁超高超载,实行轻装轻卸,封闭运输;物料堆场设置围挡,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作业现场适时采取洒水降尘;选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禁用“病车”作业,严禁出现冒顶运输及酒漏现象。营运期加强对车辆尾气排放的监管、对建材建渣类运输车辆的管理及对区域道路的清扫、酒水工作,尽量降低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酒水降尘或施工用水,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林草地施肥;对含有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油类及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指定地点集中堆存,不得随意堆放,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避免废物料进入水体。不得出现废水直接排放现象。营运期设置排水边沟,引导雨水合理排放。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并合理回收,将不可回收垃圾规范****政府部门指定位置处理;项目弃土完成后应对弃土场进行植被恢复等相关环保措施,如需变更,须取得县级相关部门许可文件。加强项目土石取弃方的管理,严禁随意堆放。加强噪声防治工作。施工前将施工概况进行公示,以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支持。施工期加强工程车辆等设施管理,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点布置;并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居民区等敏感地段严禁午间和夜间(13:00-15:00、23:00-8:00)施工,因特殊工序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取得审批并公示周边居民后,方可施工。营运期在居民区等敏感目标路段设置限速、禁止鸣笛标识。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调查,施工过程中对占用草地地表表土进行了剥离,并运至施工场地集中堆存养护,后期用于路肩及临时场地的绿化;同时,土石方施工采用“边开挖边回填”的方式;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场地进行迹地恢复并撒播草籽绿化;施工期每月一次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根据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转运物料、垃圾的车辆实行轻装轻卸,封闭运输,并按规定的路线、时间、地点倾倒;对施工场地及道路定期进行洒水降尘,保持项目区清洁,对尘状物料利用彩条布进行苫盖;施工选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未出现“病车”作业、冒顶运输及洒漏现象。营运期强化对车辆尾气排放的监管,加强对建材建渣类运输车辆的管理,由村委会安排村民定期对区域道路的清扫清洁。根据咨询施工单位,施工时施工场地内设置一处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施肥;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整,未出现废水乱排现象。根据调查,施工期生活垃圾进垃圾桶收集后统一运至**江热乡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建筑垃圾中废包装袋、铁丝、钢筋****回收站;少量砂浆、碎混凝土块等在道路两侧边坡进行了回填处置;其他不可回收利用的运往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堆场处置。施工期间弃方产生量较少,为625m3,均已用作路基回填和周边低洼处平整,未设置弃土场减少了生态破坏,对环境影响更小,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运营期建设单位已设置路长制,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管理维护,宣传环境保护。根据调查,施工前,施工单位已将本项目施工概况进行公示;施工期加强工程车辆等设施管理,优选低噪设备,合理进行了施工布置,尽量远离了居民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居民区等敏感地段未在午间和夜间(13:00-15:00,23:00-8:00)施工;营运期间居民区等敏感目标路段已设置限速标识牌。 |
施工期间弃方产生量较少,为625m3,均已用作路基回填和周边低洼处平整,未设置弃土场减少了生态破坏,对环境影响更小,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设单位应留存施工期环保工程施工时的影像资料,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项目业主要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方面的环境保护责任,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内容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确保环保资金的落实。工程建设期,项目建设单位要定期****支队、****环保局报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情况。工程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环评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你单****环境保护部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环境监察工作,严格实施环保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单位留存施工期环保工程施工时的影像资料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已存档。根据调查,建设单位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的内容纳入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参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环境保护责任。项目业主正在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调查,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更。根据调查,建设****环境保护部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环境监察工作,周边未发生危害环境安全事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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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禁止**排污口 | 未**排污口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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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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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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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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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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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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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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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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