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干眼检测仪及种植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干眼检测仪及种植机设备采购项目
3、磋商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允许 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干眼检测仪 | 1套 | 200000 | 否 | 200000元 | 4000元 |
2 | 2-1 | 种植机 | 1台 | 27000 | 否 | 27000元 | 540元 |
4、采****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包2均适用:
明细 | 描述 |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
资格要求补充说明 | 据《****财政局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磋商文件购买时间:自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止,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时间,以下同)。
地点:******中心E栋804A。
方式: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磋商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
7、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17:30止;
9、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上午9:00(**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中心E栋804A,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9月09日上午9:00(**时间),******中心E栋804A。
1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
地址:**市**区龙腾中路5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7-****592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中心E栋804A
项目联系人:张美荣
联系电话:0597-****736
电子邮箱:****@163.com
网址:www.****.com
13、购买招标文件帐户:
开户名:********公司
开户行:建行**第一支行
账 号:3500 1697 7070 5251 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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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