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
1.****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2.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本通知所征集的货物类、服务类供应商范围为《****政府****分站征集品类目录》(附件3)中的品类。
4.本次征集面向货物类、服务类供应商。
二、通用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政府采购入库供应商。
3.近三年来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征集文件获取地址
1.****政府采购网“重要通知”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2.****政府官网。
四、申请资料递交
1.入驻供应商和经销商须现场提交相关资料,纸质版资料须胶印成册加盖本企业公章,报********财政局320室),同时将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递交的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63.com。
2.资料要求于2024年9月30日前报送,过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应对《****政府采****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政府采****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要求完全响应。
2.应根据《****政府采****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政府采****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 2)编制入驻申请资料,将资料原件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按照入驻申请提交资料的顺序合成一个 PDF 文件,并生成目录) ,同时按附件4格式填写入驻品类及相关信息。电子文件标题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申请入驻品类。
3.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类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类的采购交易活动。如经营范围涉及多个品类,应按照品类分别申请。
4.资料评审。我局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邮件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5.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将在电子卖场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6.商品上架。供应商负责商品上架工作,采取手工录入方式,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类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商品价格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六、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电子卖场管理规定的厂家和商家进行处罚。
联系人:王翠艳 联系电话:0912-****869
附件:1.《****政府采****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2.《****政府采****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3.《****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县征集品目目录》
4.****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县申请入驻供应商(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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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
附件2(1).docx
附件1(1).docx
附件3(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