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口腔科、手术室水机维保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社区赵王路东首**灰色办公楼三层304
成交金额: 壹拾万零捌仟元/两年(¥:108000.00元/2年)
评审得分:80.3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口腔科、手术室水机维保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口腔科、手术室医疗设备一套 服务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服务时间:两年,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可延续合同,结算方式不变 服务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镇瑞祥小区18栋,联系人:苏工,联系方式:187****782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 **杏林路1号
联系方式: 张科长-137****2525
名 称:****
地 址:****镇瑞祥**小区18栋
联系方式: 187****7820
项目联系人: 苏工
电 话: 187****7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