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处警系统改造项目
****接处警系统改造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二○二四年八月
****接处警系统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
项目名称:****接处警系统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模块1. 110警情数据汇聚系统(包括:警情数据治理及校验1项、警情数据报送功能1项、问题数据接收及治理1项、接处警系统数据库改造1项、110接处警系统改造1项、历史数据清洗1项);模块2. 110接处警与12345平台对接(包括:中间库建设1项、110与12345对接服务1项、110接处警系统改造1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8.89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机关的110接处警系统于2017年由****建设,省厅110接处警系统亦为****建设,为达到110接处警系统的统一性、一致性、连贯性,特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名称:****
地址:**市**区钦江路333号41幢一层102室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接处警系统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8.895
最高限价(万元):38.895
采购需求:
1.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2.实施地点:****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4.质保期:三年。
5.服务标准:系统服务端和客户端均要求实现7x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小时内提供服务。
6.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知识产权归属供应商,采购方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7.采购需求如下:
序号 | 建设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 | 模块1. 110警情数据汇聚系统 | |||
1.1 | 警情数据治理及校验 | 1 | 项 | |
1.2 | 警情数据报送功能 | 1 | 项 | |
1.3 | 问题数据接收及治理 | 1 | 项 | |
1.4 | 接处警系统数据库改造 | 1 | 项 | |
1.5 | 110接处警系统改造 | 1 | 项 | |
1.6 | 历史数据清洗 | 1 | 项 | |
二 | 模块2. 110接处警与12345平台对接 | |||
2.1 | 中间库建设 | 1 | 项 | |
2.2 | 110与12345对接服务 | 1 | 项 | |
2.3 | 110接处警系统改造 | 1 | 项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合格之日止。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4年9月2日08时00分至2024年9月6日18时00分,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滨港国际7幢2单元402室)
方式:****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09点00分(**时间)
地 点:****会议室(**市滨港国际7幢2单元402室)
时间:2024年9月10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市滨港国际7幢2单元402室)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方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联系人:徐启仁
电 话:139****8501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景德路13号
联系电话:0691-****11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西双版纳州**市勐泐大道67号
联系电话:0691-****57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滨港国际7幢2单元402室
联系电话:0691-****889 139****8501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2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项目名称 | ****接处警系统改造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2.1 | 资金来源 | 公共财政预算 |
2.2 | 采购预算 | 38.895万元 |
2.3 | 最高限价 | 38.895万元 |
3.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3.2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3.3 | 完成期限、实施地点、质量要求、质保期、服务标准、知识产权归属 | 1.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2.实施地点:****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4.质保期:三年。 5.服务标准:系统服务端和客户端均要求实现7x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小时内提供服务。 6.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知识产权归属供应商,采购方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
3.4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合格之日止。 |
4.1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见“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7.1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 |
10.2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
13.1 | 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38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 保证金交纳形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保证金的办理程序: 1.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账户信息: 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公司 账号:240********031361 开户行:****银行****公司**金穗支行 ****银行账户中,请****银行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退还时,不退现钞、不退个人。采****银行的方式将保****公司账户,****公司账户信息。 保证金利息计算方式从保证金到账之日起计息,止息日为退还保证金当日,利率****银行的活期利率。 2.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 (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按照要求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 (2)在投标担保中,供应商为被担保人,采购人为受益人。 注:供应商自行到有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办理。 提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
14.5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副本可以是已签字盖章完成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一份(经签字盖章的PDF文档,存于U盘或光盘); |
16.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0日09点00分(**时间); |
16.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会议室(**市滨港国际7幢2单元402室)。 |
16.4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是 |
17.1 | 开启时间和开启地点 | 开启时间:2024年9月10日09点00分(**时间) 开启地点:****会议室(**市滨港国际7幢2单元402室) |
18.3 |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抽取方式 | ****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8.4 | 协商程序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若供应商未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协商失败。 |
22.1 | 付款方式 | 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合同金额的80%,项目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付款前,成交人应当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 |
23.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25.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省****行业协会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办〔2023〕51号)文件规定执行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7000.00元 |
2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截止时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行查询保留,无须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
1.1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完成期限、实施地点、质量要求、质保期、服务标准、知识产权归属: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制作费用、差旅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协商程序
7.1参加单一来源供应商应认真审核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
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7.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5在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可以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采购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根据与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采购实质性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 满足资格性审查条件;
● 满足符合性审查条件;
● 满足响应有效期;
●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只针对保证金;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10.1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10.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1.1供应商须就“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所参与谈判的分包中货物(服务)作完整唯一报价。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将按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处理。
11.2供应商应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的价格,供应商技术服务费,服务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
11.3项目特别要求备品备件的,应按“第五章 采购需求”提供完成项目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和报价。
11.4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和人员培训的费用以及技术咨询协调费用等。
11.5谈判报价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
11.6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11.7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11.8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12.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2.2因特殊情况需要**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的,应相应**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13.1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缴纳时间及金额缴纳保证金,并在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13.2单一来源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3.3下列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除因不可抗力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1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4.2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
14.3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处签字(或盖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供应商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书原件。
14.4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15.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提交响应文件。
15.2供应商应将正、副本、电子文档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
15.3 响应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下列内容:
(1)项目名称:
(2)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3)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4)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
1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16.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16.4是否退还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时间和开启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18.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8.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一)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
(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
(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18.3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抽取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4协商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5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在单一来源采购中,单一来源采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单一来源采购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单一来源采购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21.1采购人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编写的协商情况记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1.2成交结果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1.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1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政府采购合同。
22.3成****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2.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3.1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需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3.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4.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4.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4.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小组、****小组、询价小****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24.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财政局(联系电话:0691-****572)提起投诉。
25.1采购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合同格式仅为参考,可自行提供合同格式)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 进行的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签订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三)完成期限、实施地点
完成期限:
实施地点:
(四)质量要求、违约要求
质量要求:
违约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七)付款方式: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
(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 乙方(供应商) |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
拥有者性别 | |||
住 所 | 住 所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通信地址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
响应文件目录
一、资格响应文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申请函
2.报价表
2.1报价一览表
2.2分项报价表
3.采购标的成本说明
4.同类项目合同价格
三、商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3.保证金
4.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5.供应商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技术响应文件
1.采购需求偏离表
2.供应商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近3个月内****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
若为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不满1年的作出说明即可,无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应对是否满足“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说明和承诺;
①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或者上税为零,应该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者《增值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或者其他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否则,****公司成立不足1个月的作出说明即可,无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否则,****公司成立不足1个月的作出说明即可,无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全称)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并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申请函,(供应商全称)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要求,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
2.我方同意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遵循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完成期限、合同履行完毕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
3.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如有)。
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单一来源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5.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与本次单一来源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内容 | |
总报价 | 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
完成期限 | |
实施地点 | |
质量要求承诺 | |
质保期 | |
服务标准 | |
知识产权归属 | |
保证金金额(元)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建设内容 | 型号/规格(如有) | 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合计(元) |
注:
1.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若有其他报价项目,须单独进行说明,否则应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结合本项目与自身情况自行对采购标的成本做出说明。
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结合本项目与自身情况自行编写同类项目合同价格。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公司授权(委托****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单一来源采购。代理人在本项目协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私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职 务: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结合本项目与自身情况自行编写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结合本项目与自身情况自行编写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产品)名称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功能要求 | 响应文件功能说明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注:
1、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的序号,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
2、供应商须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内容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最终报价(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 | 内容 |
最终报价 | 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
其他承诺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最终报价(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建设内容 | 型号/规格(如有) | 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合计(元) |
注:
1.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若有其他报价项目,须单独进行说明,否则应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最终报价(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分项报价表)” 无须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由供应商自备2-3份签字或盖私章及盖公章后携带协商现场使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功能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 | 模块1. 110警情数据汇聚系统 | ||||
1.1 | 警情数据治理及校验 | 依据校验规则,针对数据空项、数据逻辑、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 1 | 项 | |
1.2 | 警情数据报送功能 | 建设警情数据报送模块,提供本市警情数据向省级警情数据汇聚系统报送功能 | 1 | 项 | |
1.3 | 问题数据接收及治理 | 定期对汇聚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接收省级平台校验下发的问题数据 | 1 | 项 | |
1.4 | 接处警系统数据库改造 | 对现行在用接处警系统警情业务数据库对照新的标准规范中的数据字典项升级改造 | 1 | 项 | |
1.5 | 110接处警系统改造 | 接处警系统对受理台、科所队、查询统计、维护台等功能应用增加数据项的应用选框及优化操作应用流程 | 1 | 项 | |
1.6 | 历史数据清洗 | 根据《**机关110接处警警情数据规范》对历史数据进行清洗 | 1 | 项 | |
二 | 模块2. 110接处警与12345平台对接 | ||||
2.1 | 中间库建设 | 建设中间库用于110系统与12345平台数据交互 | 1 | 项 | |
2.2 | 110与12345对接服务 | 建设110系统与12345平台对接服务,实现110非警务类事件和12345警务类事件相互推送、接收、反馈 | 1 | 项 | |
2.3 | 110接处警系统改造 | 按照规范对接处警系统进行改造,包括:基础字典改造、转警提醒、信息自动填入、一键转警、一键退单、查询统计等功能 | 1 | 项 |
协商程序前附表
条款号 | 审 查 内 容 | 审 查 标 准 | |
2.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近3个月内****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 若为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不满1年的作出说明即可,无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①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或者上税为零,应该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者《增值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或者其他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否则,****公司成立不足1个月的作出说明即可,无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否则,****公司成立不足1个月的作出说明即可,无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n)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截止时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行查询,无须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 ||
2.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签署、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是否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出席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采购需求 |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允许细微偏离,但无重大偏离的,无重大偏离指对主要技术参数/技术功能无实质性影响) | ||
完成期限、实施地点、质量要求承诺、质保期、服务标准、知识产权归属 | 完成期限、实施地点、质量要求承诺、质保期、服务标准、知识产权归属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
保证金 |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 ||
报价 | 报价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且未超过最高限价,未出现缺项、漏项的情况 | ||
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 提供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 ||
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若供应商未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协商失败。
资格性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审查标准中规定的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见“协商程序前附表”。
符合性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性审查标准中规定的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见“协商程序前附表”。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进行协商以及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4.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一)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
(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
(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6.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6.1.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1.1.3****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6.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监狱、****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6.1.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6.1.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人);
6.1.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6.1.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6.1.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6.1.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6.1.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6.1.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1.7.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6.1.7.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6.1.7.3如本项目****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6.1.7.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政府优先采购。如涉及,供应商优先提供此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