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社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丘农科发〔2024〕60号)精神,经****党组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全县择优遴选5家规******社作为**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社培育对象。
一、任务目标
按照省下达我县实施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社绩效目标任务支持不少于4******社,2024年我县计划支持农业农村部门参与评******社示范社5家。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增收,助推乡村**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支持对像
农民**社培育**新型****服务中心对象为依照《中华人******社法》《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社、联合社,同时满足以下6个条件。要优先支持补助从事粮食油料种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或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中作******社示范社和支持大豆、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农民**示范社承担单产提升任务。
一是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农民**社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
二是财务管理规范。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社财务制度》《******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营业额不低于10万元。
三是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参照《******社示范章程》或《****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督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财务、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
四是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是联农带农紧密。农民**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量高于本县域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成员可分配收益返还比例不低于60%。
六是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项目实施完成,验收通过,编制支持补助花名册,一******社。
(二)支持标准。在全县择优对规模适度、财务规范、制度健全、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社示范社给予支持,******社5家,******社奖补资金3—10万元,******社培育支持资金19万元。
四、支持范围和内容
(一)开展信息化建设,夯实服务基础。******社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聘请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按照《******社财务制度》《******社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管理核算。
(二)提升运营质量。******社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社注册商标,发展绿色、优质、安全的农****基地,开展品牌化经营,******社****联合社,形成产业规模优势。******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产业链条。
******社参与技术集成组装方案筛选、熟化,提高**生产技术到位率。******社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社强化成员管理,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接机制。
五、资金管理
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骗取、挤占、截留或挪用,相关采购事项要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对弄虚作假、申报内容不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经发现,除全额收回奖补资金外,三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在申报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遴选程序
1.主体申报。请具备条件的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实际需要,围绕财务信息建设、提升运营质量、技术集成等支持内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装订胶封一式三份),于2024年9月15****管理站(普者黑大街243号)。
申报材料包括:**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社项目申报书和佐证资料及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见附件1—2)。
2.县级审核。收集梳理各经营主体申报材料,****科学技术局、县供销社专家对经营主体申报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社培育对象。
3.网上公示。评****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社项目培育实施对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映江,0876-****891
附件:1.**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社培育项目申报书
2.**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社培育项目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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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