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09:0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6.116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227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三****政府综合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188****26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凤岗**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吴133****2277 |
项目概况
****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凤岗**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15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11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1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1 | ****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采购项目 | 1批 | 61160元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2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需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没有特别列明的需提供承诺函。
2.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2.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凤岗**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联;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凤岗**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凤岗**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三****政府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188****2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凤岗**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
联系方式:小吴133****2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133****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