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市2023A-019地块住宅及商服用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2023A-019地块住宅及商服用房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8001 | 标段名称 | ****市2023A-019地块住宅及商服用房项目幕墙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9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市2023A-019地块住宅及商服用房项目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2023A-019地块住宅及商服用房项目(项目****行政审批局以常审核(2023)38号、关于****市2023A-019地块住宅及商服用房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2023A-019地块住宅及商服用房项目幕墙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琴川街道香山路以西、冬青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幕墙面积总计约29518平方米(其中商服用房部分幕墙面积约21900平方米,住宅部分幕墙面积约7618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2935万元 2.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25年6月26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幕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2200万元(或以上)的幕墙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2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9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中心(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300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4年9月2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3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2187。 9.4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注:最新公布的**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专业承包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专业承包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9.6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10. 其他说明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执行[****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3幕墙面积总计约29518平方米,最大单体幕墙面积约16900平方米,幕墙最高高度约27.1米,幕墙部分为曲面幕墙。(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9日 12.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市藕渠家园4楼 联系人:周天一 电话:0512-****53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达海路27号 联系人:任国强、顾晓东 电话:0512-****2227 13.友情提示13.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附件内《**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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