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锦石乡清****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锦石乡清塘村石桥组机埠抗旱渠道硬化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塘村石桥组机埠抗旱渠道硬化 (项目名称)已由 农村综合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建议复字(2024)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局 ,项目出资比例为 县财政局90%和剩余的村民自筹1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锦石乡清塘村石桥组机埠抗旱渠道硬化工程项目
②项目地点:锦石乡清塘村。
③项目内容:对清塘村石桥组机埠抗旱渠道硬化、护坡。
3、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根****财政局工程验收标准施工,施工期间工程质量及安全****公司负责、****公司由甲方负责指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水利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 项目资金拨付为准
5、工期要求: 90天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7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村委会。
3、报名联系人:张建龙
联系方式:189****3038
4、报名条件:
①投标人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独立的施工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保证体系。
③投标人2年内没有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县****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按总工程量 25万 元采取反向竞价进行报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报价单未签字或盖章。
2、未按招标要求报价超出投标范围的。
3、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
4、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签署施工合同。
2、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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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