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土地的目的:**市2024年度第26批次【**航空物流产业园水系综合治理马园港(铁路以南)整治工程】地块。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拟以**市2024年度第26批次【**航空物流产业园水系综合治理马园港(铁路以南)整治工程】项目用地上报审批。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及面积: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3.3146公顷,涉及临空经济区燕矶镇百洪村和新庙镇茨塘村。征地范围内具体土地调查结果以实测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拟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7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各类地类补偿标准。
****政府《**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执行。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临空经济区相关补偿政策进行补偿。
五、被征地村组农业人口拟安置途径:
本次征地拟采取货币补偿的途径安置,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障体系。
六、相关事项告知:
本告知书自发布之日起告知期为10个工作日。在本公告发布期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做好拟征地范围内地面建(构)筑物及其它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共同确认。自本告知发布之日起,****管委会有关部门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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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