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5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 (成交) 结果信息:
原供应商名称:**省****公司
原供应商地址:太********粮食局油厂西50米**)
原中标(成交)金额:捌佰捌拾壹万零陆佰捌拾叁元壹角壹分(****683.11元)
原评审得分:93.43 分
原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2024-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5包 品牌(如有):猪去骨腿肉、猪肋骨肉(国产冷鲜):**神华、拾分味道;鸡琵琶腿:**康达、**正大;虾仁(国产冷冻):金盛、**富煌三珍;牛肉(前后腿肉,国产冷鲜):**鲁拓、**恒都;鸡蛋(国产):**省景湖、正大。 规格型号:猪去骨腿肉:10KG/袋;猪肋骨肉(国产冷鲜):10KG/袋;鸡琵琶腿:10KG/箱;虾仁(国产冷冻): 10KG/箱;牛肉(前后腿肉,国产冷鲜):10KG/袋;鸡蛋(国产):15KG/箱。 数量:猪去骨腿肉:112584Kg;猪肋骨肉(国产冷鲜):70365Kg;鸡琵琶腿:28146Kg;虾仁(国产冷冻):28146Kg;牛肉(前后腿肉,国产冷鲜):24627.75Kg;鸡蛋(国产):82327.05Kg。 单价:猪去骨腿肉:25.00元/kg;猪肋骨肉(国产冷鲜):32.00元/kg;鸡琵琶腿:13.00元/kg;虾仁(国产冷冻):45.00元/kg;牛肉(前后腿肉,国产冷鲜):55.00元/kg;鸡蛋(国产):9.20元/kg。 |
更正后中标 (成交) 结果信息:
现供应商名称:****
现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镇育才路117号
现中标(成交)金额:壹仟零伍拾肆万叁仟柒佰零贰元柒角(****3702.70元)
现评审得分:89.64分
现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2024-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5包 品牌(如有):猪去骨腿肉、猪肋骨肉(国产冷鲜):颐蒙、神华肉品;鸡琵琶腿:千禧食品、华于;虾仁(国产冷冻):威尔斯、美加佳;牛肉(前后腿肉,国产冷鲜):**、**万旗;鸡蛋(国产):俏霸、好尔斯。 规格型号:猪去骨腿肉:每包15kg;猪肋骨肉(国产冷鲜):每包10kg;鸡琵琶腿:每包5kg;虾仁(国产冷冻): 12kg/箱;牛肉(前后腿肉,国产冷鲜):单块不低于1kg,每包5kg;鸡蛋(国产):15kg/箱。 数量:猪腿肉:日均量0.1kg/生;猪肋骨肉(国产冷鲜):日均量0.125kg/生;鸡琵琶腿:日均量0.1kg/生;虾仁(国产冷冻): 日均量0.1kg/生;牛肉(前后腿肉,国产冷鲜):日均量0.05kg/生;鸡蛋(国产):日均量0.03kg/生。单价:猪去骨腿肉:27.10元/kg;猪肋骨肉(国产冷鲜):44.00元/kg;鸡琵琶腿:14.5元/kg;虾仁(国产冷冻):62.00元/kg;牛肉(前后腿肉,国产冷鲜):58.00元/kg;鸡蛋(国产):9.90元/kg。 |
更正原因:因原成交供应商**省****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符合性审查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原中标(成交)结果无效。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913,联系电话:138****372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东二环与北二环交叉口向北 150 米
联系方式:139****7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913
联系方式:138****3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运营、方鹏
电 话:139****7697、138****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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