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出让[2024]17号宗地位于**市**涌泉****花园小区南侧、418县道东侧,调查地块**空地、****商铺、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调查地块面积为43189平方米,合64.7835亩,该调查地块原为建设用地,变更用途为居住用地(第一类用地)、道路、绿地。
2、根据本调查地块内的现状、历史用途以及周边企业的影响,本次地块调查共布设11个土壤监测点进行采样,为T01-T11。土壤检测项目为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重金属、VOCs和SVOCs等45项基本项目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多环芳烃。
地块土壤样品pH值在8.31-9.35之间,表明地块土壤呈弱碱性;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水溶性氟化物检出值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VOC、SVOCs、多环芳烃均未检出。
3、本次地块调查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为S01-S03。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35项常规项以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
地块地下水样品中浑浊度、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硫酸盐、铁、铜、砷、硒、钠、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均有检出,其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硫酸盐、钠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其余因子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
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铝、锌、镉、铅、汞、锰、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化物、氰化物、碘化物、六价铬、石油烃(C10-C40)、氯仿、四氯化碳、苯、甲苯、多环芳烃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本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在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道路、绿地的前提下,本地块的土壤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