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磨盘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稻米深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84MA1CEE0204 | 建设单位法人:王鑫 |
陈景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安家**家村长发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稻米深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5-谷物磨制;饲料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11-C1311-稻谷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安家**家村长发屯 |
经度:127.07192 纬度: 45.0603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9-08 |
哈环五审表〔2021〕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00 |
43.1 | 运营单位名称:**** |
****0184MA1CEE02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84MA1CEE020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2********8076647 | 竣工时间:2024-04-2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稻米深加工项目位于**省**市**市安家**家村长发屯。项目东侧隔吉黑公路为农田,南、西、北侧为农田。项目建设性质为**。 | 实际建设情况:****稻米深加工项目位于**省**市**市安家**家村长发屯。项目东侧隔吉黑公路为农田,南、西、北侧为农田。项目建设性质为**。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59379.4平方米,建筑面积24559.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锅炉房、办公楼、综合楼、原粮库、稻壳仓和烘干区等,锅炉房内设1台生物质压块成型燃料热风炉,烘干区内配套6台烘干机,年加工水稻4.5万吨,其中需烘干水稻潮粮1万吨,年产精米万吨。冬季办公室采用电取暖,生产用热有1台生物质热风炉提供。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3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比例的0.31%。工程预计于2021年10-11月投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用地面积59379.4平方米,建筑面积24159.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楼、综合楼、原粮库、稻壳仓等,年加工水稻4.5万吨。冬季办公室采用电取暖。项目一期总投资8000万元。 |
本项目实际分为两期建设,本次为一期工程,建设稻米加工生产线及相关环保设施,未建设二期工程锅炉房以及热风炉,现生产粮食无需烘干水稻潮粮,年产量4.5万吨不变。项目一期总投资8000万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筛分清理、去石:稻谷经提升机进入振动筛内筛选,去除小杂和轻杂,以方便后续加工和减少对加工机械的磨损。经筛选后的稻谷经提升机送入震动去石机内,通过去石机去除稻谷中混入的土、砂石等异物。 ②砻谷:稻谷剥掉谷壳的过程称为“砻谷”,由砻谷机对稻谷进行剥壳。稻谷剥开的米粒叫“糙米”,糙米为淡棕色,砻谷过程不可能百分之百获得糙米,谷粒和糙米混合在一起称为“谷糙混合物”,此工序产生粉尘和噪声。 ③谷糙分离:砻谷机剥壳后形成的谷糙混合物进入谷糙分离机进行分离,分离出的谷粒返回砻谷机重新剥壳,分离出的糙米则进入下一个工段,砻谷过程产生的稻壳被分离出来。此工序产生粉尘、稻壳和噪声。 ④碾米:借助旋转的砂辊使米粒与碾白室构件及米粒与米粒之间产生相互碰撞、摩擦及翻滚等运动,通过碾削及摩擦擦离等作用将米粒表皮部分或全部去除,除去淡棕色层(皮层和胚芽)后糙米变成白色的米粒(白米),碾下的淡棕色层米皮即为米糠。此工序产生米糠、粉尘和噪声。 ⑤白米分级精选:通过白米分级机筛选出整米、大颗粒米以及小颗粒碎米。其中小颗粒碎米被分离出来,整米和大颗粒米进入下一级工序。此工序产生粉尘、碎米和噪声。 ⑥抛光:抛光过程中加入适量的水,这样可使胚乳和留存在米上的少量米糠的结合力减弱,降低米温,减少增碎,有利于彻底碾去米糠,提高米的光洁度和抛光均匀度。 ⑦色选:在生长及储运过程中,由于病虫害和湿热等原因,会使一部分稻谷产生虫蛀病斑和变质,成为有色粒米。有色粒米会影响大米的商品价值,应尽可能剔除。由于有色粒米与正常白米在一般物理特性上的差异不大,无法用常规的方法将其去除,所以只能利用有色粒米与正常白米在颜色、反光率方面不同的特点,采用色选机将其剔除。本项目采用的色选机是集光、机、电于一体的高技术设备,具有二次复选功能,其光电测试鉴别、色差检测、气体喷射分选等工作过程完全由电脑控制,甄别精度高,带出比低,可靠性强。 ⑧经筛选后的大米,进入电子包装组,全自动计量包装机进行包装,包装为各种规格的成品米。 | 实际建设情况:①筛分清理、去石:稻谷经提升机进入振动筛内筛选,去除小杂和轻杂,以方便后续加工和减少对加工机械的磨损。经筛选后的稻谷经提升机送入震动去石机内,通过去石机去除稻谷中混入的土、砂石等异物。 ②砻谷:稻谷剥掉谷壳的过程称为“砻谷”,由砻谷机对稻谷进行剥壳。稻谷剥开的米粒叫“糙米”,糙米为淡棕色,砻谷过程不可能百分之百获得糙米,谷粒和糙米混合在一起称为“谷糙混合物”,此工序产生粉尘和噪声。 ③谷糙分离:砻谷机剥壳后形成的谷糙混合物进入谷糙分离机进行分离,分离出的谷粒返回砻谷机重新剥壳,分离出的糙米则进入下一个工段,砻谷过程产生的稻壳被分离出来。此工序产生粉尘、稻壳和噪声。 ④碾米:借助旋转的砂辊使米粒与碾白室构件及米粒与米粒之间产生相互碰撞、摩擦及翻滚等运动,通过碾削及摩擦擦离等作用将米粒表皮部分或全部去除,除去淡棕色层(皮层和胚芽)后糙米变成白色的米粒(白米),碾下的淡棕色层米皮即为米糠。此工序产生米糠、粉尘和噪声。 ⑤白米分级精选:通过白米分级机筛选出整米、大颗粒米以及小颗粒碎米。其中小颗粒碎米被分离出来,整米和大颗粒米进入下一级工序。此工序产生粉尘、碎米和噪声。 ⑥抛光:抛光过程中加入适量的水,这样可使胚乳和留存在米上的少量米糠的结合力减弱,降低米温,减少增碎,有利于彻底碾去米糠,提高米的光洁度和抛光均匀度。 ⑦色选:在生长及储运过程中,由于病虫害和湿热等原因,会使一部分稻谷产生虫蛀病斑和变质,成为有色粒米。有色粒米会影响大米的商品价值,应尽可能剔除。由于有色粒米与正常白米在一般物理特性上的差异不大,无法用常规的方法将其去除,所以只能利用有色粒米与正常白米在颜色、反光率方面不同的特点,采用色选机将其剔除。本项目采用的色选机是集光、机、电于一体的高技术设备,具有二次复选功能,其光电测试鉴别、色差检测、气体喷射分选等工作过程完全由电脑控制,甄别精度高,带出比低,可靠性强。 ⑧经筛选后的大米,进入电子包装组,全自动计量包装机进行包装,包装为各种规格的成品米。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化粪池,用****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拉林河。污染物排放浓度要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热风炉烘干燃烧生物质压块成型燃料,热风炉配置布袋除尘器,排气简高度20m,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生产车间封闭,采用负压进料,碾米加工密闭,分筛、砻谷、碾米、抛光、色选等设备出料口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和脉冲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简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项目稻壳仓密闭,采用管道气力输送方式,稻壳仓顶部安装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仓顶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项目粮仓密闭,减小装卸高度,减轻扬尘产生,烘干机封闭,出口废气经收集后经独立管道排入简仓中重力沉降,有效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东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杂质、碎石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米糠、碎米、异色米、稻壳、收集的工业粉尘、热风炉灰渣及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处理率要达到100%。 | 实际建设情况: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化粪池,用****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拉林河。污染物排放浓度要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封闭,采用负压进料,碾米加工密闭,分筛、砻谷、碾米、抛光、色选等设备出料口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和脉冲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简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项目稻壳仓密闭,采用管道气力输送方式,稻壳仓顶部安装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仓顶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项目粮仓密闭,减小装卸高度,减轻扬尘产生,烘干机封闭,出口废气经收集后经独立管道排入简仓中重力沉降,有效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东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杂质、碎石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米糠、碎米、异色米、稻壳、收集的工业粉尘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处理率要达到100%。 |
项目分期建设,本次项目建设稻米加工生产线及相关环保设施,稻米加工工艺采用7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的工业粉尘经管道连接,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变为7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但是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对环境无影响。本次项目未建设锅炉房、热风炉,因此不产生热风炉灰渣及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69 | 0.46 | 0 | 0 | 0.069 | 0.069 | |
0 | 0.002 | 0.023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3.38 | 7.566 | 0 | 0 | 3.38 | 3.3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集气罩+脉冲除尘器+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在生产车间内对产尘工段设立集尘罩对粉尘进行收集(集气罩有效收集效率为90%),经脉冲除尘器除尘后(除尘效率99%),由7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内共设置7个脉冲除尘器)。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58.2mg/m3、1.3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杂质、碎石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米糠、碎米、异色米、稻壳、收集的工业粉尘、热风炉灰渣及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处理率要达到100%。 |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杂质、碎石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米糠、碎米、异色米、稻壳、收集的工业粉尘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处理率要达到100%。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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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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