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相关部门、****政府及相关单位(组织):
为规范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流程,根据《****住建委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绵住建委函〔2024〕250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紧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急情况下动用维修资金的情形
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之一,需要立即对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可按照本通知要求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屋面、墙体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
(三)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四)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严重损坏不具备灭火功能的;
(五)共用排水设施塌陷、堵塞、破裂等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财产安全的;
(六)尚未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运营管理和维护的供水水泵(水箱)损坏或者水管爆裂导致供水中断的;
(七)尚未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运营管理和维护的供配电系统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停电或者漏电,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八)建筑物航空障碍标识、设施损坏影响飞航安全的;
(九)其他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二、紧急情况下动用维修资金的申请人
****委员会的,****委员会提出申请;
****管理委员会的,****委员会提出申请;
****委员会、****委员会的,由维修资金分摊范围内三名及以上业主****委员会提出需求,****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委员会、****委员会未及时(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的,****政府向其发出书面告知函,由维修资金分摊范围内三名及以上业主****委员会提出需求,****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三、紧急情形认定
(一)报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应当加强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的巡查检查,发现上述紧急情形时,应当****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及时将****办事处****政府)和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认定。****人民政府)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小区党组织、****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委员会,邀请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地现场查勘,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认定,形成书面认定意见,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认定书》。涉及消防、电梯、供水、供电、供气,影响飞航安全的紧急情况,****大队、****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专营单位、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单位及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联席会议。
(三)公示。****委员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认定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栏、小区出入口、单元门厅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留存影像资料。有条件的可通过网络媒介进行公示,提高业主知晓度。
四、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一)方案编制。申请人自行或委托相关单位编制维修方案,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控制价及组成、施工方案及实施时间、维修施工单位的选择方式、工程验收及结算方式、维修资金的列支范围和分摊方式等,并在分摊范围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张贴《维修资金使用告业主书》,留存影像资料。因认定或维修方案编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发生的费用可纳入项目造价,在维修资金中列支。
(二)项目申请。申请人在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中建立维修项目,录入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控制价审核。申请人应按相关计量计价规定编制维修项目控制价。维修项目控制价在 5 万元以上的,****公司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报告。
(四)施工单位选择。紧急维修项目采取竞价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工程款由中标企业全额垫付,工程竣工验收后扣除质保金金额一次性拨付等内容。控制审核价在不满 30 万元(电梯不满 10 万元)的,应通过竞争性谈判、磋商方式选择维修施工单位。控制审核价在30万元以上(电梯10万元以上)的,应通过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维修施工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维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法律、法规或规章关于维修施工监理资质的有关规定。
(五)审核备案。申请人****人民政府提出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认定书;
2.承担住房维修的设计单位资质(资信)及施工企业、维修单位和审计单位的选聘情况资料;
3.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4.维修前照片及公示时的影像资料;
5.中标通知书;
6.维修合同或者施工(安装)承包合同;
7.使用申请书;
8.使用告业主书;
9.使用备案表。
****政府受理备案申请后,符合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六)维修公示。申请人将紧急使用维修资金备案情况在涉及分摊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保留至整个维修项目结束。
(七)工程监理。维修项目控制审核价在不满30万元(电梯不满10万元)的,申请人可自行负责施工过程质量和计量监督或委托专业监理进行质量和计量监督;维修项目控制审核价在 30 万元以上(电梯 10 万元以上)的,申请人应委托专业监理参与施工过程监督管理。业主代表和监理单位应对项目质量和计量情况进行现场签证。
(八)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使用方案约定验收方式,组织****委员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业主代表、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社区、****政府等相关主体参与验收,共同签署验收意见。上述参与验收主体还应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或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必要情况下涉****监督局参与验收、涉及消防设施的邀请相关部门参与验收、涉及水、电、气的邀请相关专营单位参与验收。
(九)工程决算审价。紧急维修项目实行项目决算价审核。申请人应将相关紧急维修资金使用资料交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报告。
(十)维修结果公示。申请人应就维修项目验收完工后15日内将维修结果及决算资料等进行公示,并留取影像资料。公示内容应包括:维修项目完成情况、维修效果及质量、质保期及质保服务内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项目决算单、工程监理报告、维修资金分摊范围及金额、业主分摊明细表等。工程项目决算公示完成后,申请人持工程决算单、费用结算票据等资料向项目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除质量保证金的剩余资金拨付申请,符合拨付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十一)质量保修。工程合同应当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条款。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由申请人根据维修施工单位拨款申请等相关资料,向项目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备案,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符合拨付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维修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1.**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认定书
2.**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电梯紧急情况认定书
3.**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消防紧急情况认定书
4.**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
5.工程现场鉴证单
6.工程竣工验收单
7.**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验收结果公告
8.**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表
9.**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划拨申请
****建设局 ****管理局
****大队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1
**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认定书
物业区域名称 | ||||
物业区域坐落位置 | ||||
楼栋单元号 | ||||
维修项目名称 | ||||
组织维修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
共用部 位、共 用设施 设备损 坏情况 | 损坏部位 | |||
发现人 | ||||
发现日期 | ||||
损坏情况 描述 | ||||
出现紧急情况 采取的措施 |
按照《**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紧急情况: (一)屋面、墙体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 (三)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四)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者消火栓系统、 自动灭火系 严重损坏不具备灭火功能的; (五)共用排水设施塌陷、堵塞、破裂等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财产安全的; (六)尚未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运营管理和维护的供水水泵(水箱)损坏或者 水管爆裂导致供水中断的; (七)尚未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运营管理和维护的供配电系统设施设备发生故 障,造成停电或者漏电,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八)建筑物航空障碍标识、设施损坏影响飞航安全的; (九)其他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
经现场查勘, (小区) (楼幢号) (单元号) 损坏部位,符合上 述 的情形,可以按照紧急程序申请使用住宅专 项维修资金。(涉及电梯、消防紧急维修的,另附依法负责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 防救援机构出具的附件 1-2 或 1-3《紧急情况认定书》) ****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认定书一式三份(含检测报告书),住建局、****政府、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附件 2
**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电梯紧急情况认定书
物业区域名称 | ||||
物业区域坐落位置 | ||||
楼栋单元号 | ||||
维修项目名称 | ||||
组织维修人 | 联系电话 | |||
共用部 位、共 用设施 设备损 坏情况 | 损坏部位 | |||
发现人 | ||||
发现日期 | ||||
损坏 情况 描述 | ||||
出现紧急情况 采取的措施 |
经现场查勘, (小区) (楼幢号) (单 元号) 损坏部位,符合《**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十条(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紧急情况。 (公司)出具的(小区电梯检 测报告书、报告编号) 结论:符合《**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条(二)电梯故危及人身安全、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紧急情况。 检测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公司)具备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出具的 (小区电梯检测 报告书、报告编号)已报我单位登记。 市场监督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认定书一式三份(含检测报告书),住建局、****政府、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附件 3
**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消防紧急情况认定书
物业区域名称 | ||||
物业区域坐落位置 | ||||
维修项目名称 | ||||
组织维修人 | 联系电话 | |||
共用部 位、共 用设施 设备损 坏情况 | 损坏部位 | |||
发现人 | ||||
发现日期 | ||||
损坏情况 描述 | ||||
出现紧急情况 采取的措施 | 年 月 日 |
经现场查勘, (小区) (损 坏部位),符合《**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条(四)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构 成重大火灾隐患或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严重损坏不具备灭火功能的紧急情 况。 ( 公 司 ) 出 具 的(小区消防检测报告书、报告编号) 结论:符合《**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十条(四)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者消火栓系统、 自动灭火系统严重损坏不具备灭火功能的紧急情况。 检测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公司)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出具的 (小区消防检测报告书、 报告编号) 已报我单位登记。 消防救援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认定书一式三份(含检测报告书),住建局、****政府、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附件4
**县 小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使用备案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小区基本情况 | 申请备案人(单位) | 经办人及电话 | |||||||||||
物业区域 座落位置 | 物业区域业委会主任及电话 | ||||||||||||
物业企业工商注册号 | 物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
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 维修资金使用类型 | □正常维修 □紧急维修 | |||||||||||
涉及维修金使用总面积 | 涉及维修资金使用分摊的总户数 | (户) | |||||||||||
工程预算 金 额 | 大写: | ||||||||||||
施工单位 名 称 | |||||||||||||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 | 施工单位资证书号码 | ||||||||||||
第三方审核机构 | 审价金额 | ||||||||||||
维修项目 | 维修类型 | ||||||||||||
□维修 □更新 □改造 | |||||||||||||
申请理由 | |||||||||||||
列支范围 | |||||||||||||
提 交 资 料 | 1 | 2 | |||||||||||
3 | 4 | ||||||||||||
5 | 6 | ||||||||||||
7 | 8 | ||||||||||||
9 | 10 | ||||||||||||
该小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情况 | 幢号 | 单元 | 首存金额 | 前_____次使用(元) | 本次申请(元) | 剩余金额(元) | 剩余比例 | ||||||
该小区合计 | |||||||||||||
相关业主、****管理委员会意见 相关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社区居委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政府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1.表格填写前,申请备案人(单位)应当仔细阅读填表内容,若有不清楚的事项,****住建局房监股 2.申请备案人(单位)应当对申请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并对本次维修工程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3.维修资金紧急使用方案、工程预算书、审价报告、使用验收结果公告等需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内业主如有异议请以实****人民政府、****住建局房监股反映情况。 4.维修****管理部门备案,不得擅自动工维修,否则其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
****建设局房监股监督电话:****739
附件5
工程现场鉴证单
小区名称 | 鉴证时间 | |||
施工内容 | ||||
施工单位 | ||||
现场鉴证情况 | ||||
物业服务企业、****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 | 鉴证人员(签字) | 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负责人(签字) 业主、****管理委员会(盖章) 主任、副主任(签字) | ||
社区 | 鉴证人员(签字) | ****委员会(盖章) 负责人(签字) |
附件6
工程竣工验收单
小区名称 | |||
施工内容 | |||
施工单位 | |||
竣工时间 | 验收时间 | ||
施工情况 |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 ||
****委员会、****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意见 | 验收人员(签字): 业主、****管理委员会(盖章) 主任、副主任(签字) 物业服务企业(盖章、签字) | ||
社区、****政府意见 | 验收人员(签字): 社区(盖章、签字) ****政府(签字、盖章) |
附件7
(小区名称)业主:
(工程项目名称)已于 年 月 日竣工完成。该工程维修效果及质量 质保期 质保服务内: 经(相关业主、物业公司、业****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等部门涉及电梯和消防专业经营单位的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消防和行业部门法律法规)验收通过。社区、****政府、住建等部门参与监督。
由 (机构名称)申请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
特此公告
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签字
签字(盖章) (盖章)
社区居委会签字(盖章) ****政府签字(盖章)
备注:《**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维修结果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反映,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解释;业主仍有异议,可按以****人民政府、****住建局房监股联系:****739. (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附件8
**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审核表
申请日期:
申请单位(人) | 维修小区名称 | ||
座落地址 | 幢号 | ||
维修资金余额 | 大写: | 工程决算资金 | 大写: |
小写: | 小写: | ||
已预拨付维修资金总额 | 大写: | 本次申请拨付维修资金总额 | 大写: |
小写: | 小写: | ||
业主、****委员会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物业服务企业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
社区居委会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政府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
住建局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附件9
**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划拨申请
****建设局:
小区申请使用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维修 项目的资金划转
维修单位直接结算。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申请人签字(盖章) 业主、****管理委员会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单位签字 ****委员会****委员会签字(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审计单位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签字
(印章) (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字 物业公司签字
(印章) (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
(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