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要求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
保证金:1000.00元
:: 1、提供的产品必须能满足现场的安装和使用要求。 2、非特邀供应商需是欧冶工业品、****公司、石化行业的合格供应商并提供依据。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应的业绩材料(宝武或石化行业同品类物料近3年稳定业绩证明)。 3、供应商法人、股东、监事、****公司不能参与同一询价单的报名、报价。报名供应商或其主要负责人(法人,企业实际控制人、高管)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失信企业或人员、恶意串标取消公开采购的报名资格。 4、结算方式均为电汇或承兑,中标供应商需缴纳平台交易费(详见平台规则)。 5、特殊资质规定: 按照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防爆产品、同位素产品、消防产品、3C产品、计量产品、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危化品、安全阀等需要相关资质证明,报名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规定,并能主动提供证明材料。 6、报名供应商类型:经营业绩、协同诚信、廉洁从业、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且符合以下类型的供应商: A、制造商类:满足标的物全部技术指标、功能要求、安装尺寸及工况环境的专业制造商,产品需要在ISO质量体系证书(有效期内)认证的业务范围内。 7、如需技术交流,请咨询现场技术负责人,见计划行备注栏。或联系:赵乐157****8549。 8、其它:详见“招标技术文件—询价规格书”
商务条款:商务条款: 1、交货时间:2024年7月31日。 2、交付地点:**宝****公司指定的收货点。 3、交货方式:由卖方负责采用合适的运输方式将设备运抵买方指定目的地,费用由卖方方承担;包装应适合相关运输方式,并在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明货物信息及收发货单位等相关信息。 4、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支付方式:预付款:直联网银;设备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新开/背书);尾款一: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新开/背书);尾款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新开/背书)。 4.2 合同价款按下列比例和条件支付: 4.2.1 预付款 合同总价的30% ,合同生效后收到乙方收据的一个月内支付。 4.2.2 资料交付款 合同总价的 0%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资料交付完毕,并经甲方签署《设备设计资料款支付确认表》后,向甲方开具该款项的收据,甲方收到收据后的二个月之内支付。 4.2.3 设备交付款 合同总价的60%,乙方在设备及合同规定的资料交付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含增值税),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合格设备、资料和发票后的2个月内按上述比例支付该款项,同时支付设备的全额税款。 在支付设备交付款时,对合同执行中乙方交货延期违约金及其它违约金,甲方有权拒付部分设备交付款。 4.2.4 尾款一(功能考核款) 合同总价0%。在调试正常,且功能考核合格后(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乙方可与甲方办理收取第一笔设备尾款的工作。 在甲乙双方结算第一笔设备尾款之前,双方应作好合同价款的清算工作。对“修改协议书”、“迟交货罚款”、及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应由乙方负担而尚未办妥的现场修配改代费用和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应扣回的相应的包装费用等一并结清。 依据上述计算结果,若结算价格要进行调整的,双方签订第一笔设备尾款支付协议书。支付协议书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据,甲方收到收据后2个月内支付。 4.2.5 尾款二(质量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10%。乙方在本合同的设备质量保证期满(资料交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运行正常),经甲方确认并签署《国内设备合同最后一笔款项支付确认表》后,可向甲方办理收取尾款二的工作。在支付尾款二前,双方应做好合同价格的最后一次清算工作。根据最后清算结果,若结算价格要进行调整的,双方签订合同变更协议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据,甲方收到收据后2个月内支付。 5、报价为不含税价。报价时供应商应填写原制造商、产地、上级供应商等信息,并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情况,需方保留追溯的权力;报价时,对于长期存放的库存品、超过或即将过质保期的物料、溯源信息不清楚的物料,应注明。 6、中标后,用户单位合同执行人:赵乐,联系电话:157****8549
技术条款:
报名附件:
物料名称:直排筛
品类:
采购数量:2.0000
计量单位:set-套/台
规格:E****100-筛分器;5t/h 直径1800
交货时间:2024/09/15 00:00
物流方式:
提货地:
到货地:
备注:姜蒙- 185****8555
1.同一询单只收取一次报名费,若多次补交报名资料不再重复收取报名费。
2.若报名审核未通过,报名费不予退还。
3.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