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铝及铝合金带材涂层生产线项目(2#涂层生产线)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000MA459CJ87U | 建设单位法人:周庆波 |
贺江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工业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6万吨铝及铝合金带材涂层生产线项目(2#涂层生产线)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园区 |
经度:113.08013 纬度: 34.7847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0 |
**环建审〔2022〕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000MA459CJ87U001U |
2023-03-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498 |
688 | 运营单位名称:**** |
****0000MA459CJ87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艾维普环境****公司 |
914********969940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0181MA4469B80E,****1321MA3XF8WF2Y | 竣工时间:2023-10-20 |
2023-12-2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12 |
2024-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01rZBQ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6万吨铝及铝合金涂层带材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万吨铝及铝合金带材涂层(2#涂层生产线) |
目前因为市场原因,只建设完成2#涂层生产线,年产3万吨铝及铝合金带材涂层,3#涂层生产线尚未建设,因此本次验收对象为2#涂层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3#涂层生产线建成后再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冷轧卷—开卷—三级碱洗—二级逆流水洗—钝化—烘干—冷却—辊涂—固化—涂蜡—检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冷轧卷—开卷—三级碱洗—二级逆流水洗—钝化—烘干—冷却—辊涂—固化—涂蜡—检验—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调漆和辊涂设备均位于封闭的负压操作间内,固化炉均为微负压,其前段、中段、后段设废气收集口,将以上有机废气收集后输送到DTO燃烧炉进行处理,燃烧废气经过余热回收利用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危废暂存间设置微负压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涂层废水处理系统(主要工艺: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气浮池-多介质过滤-**池)预处理后和生活****处理站(主要工艺:调节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缺氧-好氧-MBR-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多介质过滤-钠离子交换-超滤-深度处理回用系统(反渗透-回用水池))处理后,一部分经“超滤-反渗透”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他废水经厂区总排口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 固废:****处理站产生的生化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带材废包装物、水性涂料废包装桶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碱洗槽渣、废钝化液、涂层废水处理系统油泥、废包装物、废漆、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地下水环境:按照“考虑重点,辐射全面”的分区防腐防渗原则,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辊涂区地面(调配区、辊涂区、固化区)、表面预处理水槽、废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道、原料(涂料、稀释剂、脱脂剂、钝化液等)区等采取重点防腐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调漆和辊涂设备均位于封闭的负压操作间内,固化炉均为微负压,其前段、中段、后段设废气收集口,将以上有机废气收集后输送到DTO燃烧炉进行处理,燃烧废气经过余热回收利用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危废暂存间设置微负压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25t/h,600t/d,处理工艺:调节-中和-气浮-水解酸化-好氧-MBR-次氯酸钠消毒-出水)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站(处理能力120m3/h,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缺氧-好氧-MBR-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多介质过滤-钠离子交换-超滤-深度处理回用系统(反渗透-回用水池))。****处理站中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后其中部分水进一步经反渗透装置处理进入回用水池返回去离子水系统(去离子水不特定使用工序,由系统分配至各工序),剩余部分水和深度处理回用系统反渗透浓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东泗河后入伊洛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不新增排放量。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 固废:带材废包装物和水性涂料废包装桶定期外售;****处理站产生的生化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离子交换树脂、油性涂料、钝化液等废包装物、废漆、废油泥、碱洗槽渣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公司处置,废钝化液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公司处置; 地下水环境:按照“考虑重点,辐射全面”的分区防腐防渗原则,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辊涂区地面(调配区、辊涂区、固化区)、表面预处理水槽、废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道、原料(涂料、稀释剂、脱脂剂、钝化液等)区等采取重点防腐防渗。 |
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由涂层废水处理系统改为现有含油废水处理系统。 原因:因现有拉矫水洗废水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故拉矫水洗废水****处理站,因此现有含油废水处理系统空余出余量可容纳本项目生产废水,且本项目废水水质和现有工程1#涂层生产线水质一样,故可以进入现有含油废水处理系统,且可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废水总量控制指标COD≤21.35t/a,NH3-N≤5.074t/a;废气总量控制指标SO2 38.8t/a、NOx 106.53t/a、VOCS178.1164t/a。 全厂废水新增总量控制指标COD0t/a,NH3-N≤0t/a;废气排放新增总量为SO2 1.14t/a、NOx 3.98t/a、VOCS19.742t/a(其中二甲苯1.1t/a)。 | 实际建设情况:VOCS、SO2、NOX、COD、NH3-N排放量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53.37 | 0 | 0 | 0 | 0 | 53.37 | 0 | |
21.3496 | 0 | 21.35 | 0 | 0 | 21.35 | 0 | |
2.043 | 0 | 5.074 | 0 | 0 | 2.043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4528 | 0.5445 | 38.8 | 0 | 0 | 2.997 | 0.544 | / |
43.0992 | 0.5445 | 106.53 | 0 | 7.96 | 35.684 | -7.415 | / |
12.0012 | 0.852 | 0 | 0 | 0 | 12.853 | 0.852 | / |
158.3744 | 1.486 | 178.4094 | 0 | 40.07 | 119.79 | -38.58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涂层废水处理系统(主要工艺: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气浮池-多介质过滤-**池)+****处理站(处理能力120m3/h,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缺氧-好氧-MBR-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多介质过滤-钠离子交换-超滤-深度处理回用系统(反渗透-回用水池)) | 《**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 | 现有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25t/h,600t/d,处理工艺:调节-中和-气浮-水解酸化-好氧-MBR-次氯酸钠消毒-出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20m3/h,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缺氧-好氧-MBR-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多介质过滤-钠离子交换-超滤-深度处理回用系统(反渗透-回用水池)) | 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出水口水质为:pH:7.6~7.9、COD:97~106mg/L、氨氮:0.286~0.461mg/L、悬浮物:5~9mg/L、石油类:0.15~0.18mg/L;****处理站出口水质为:pH:7.0~7.9、COD:12~17mg/L、氨氮:0.097~0.157mg/L、悬浮物5~8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调漆室,调漆和辊涂设备均位于封闭的负压操作间内、固化炉为微负压,其前段、中段、后段设废气收集口及排风风机 1 台,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DTO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27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 调漆室,调漆和辊涂设备均位于封闭的负压操作间内、固化炉为微负压,其前段、中段、后段设废气收集口及排风风机 1 台,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DTO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27排放 | 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8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37kg/h,二甲苯浓度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2.72×10-3kg/h,处理效率为96% | |
2 | 经引风机分别引至DA027和有机废气一起排放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 1 | 经引风机分别引至DA027和有机废气一起排放 | 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3kg/h,二氧化硫浓度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0.054kg/h,氮氧化物浓度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0.054kg/h | |
3 | 负压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面涂装行业要求 | 负压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 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1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1kg/h,处理效率为83% | |
4 | 厂房密闭负压 |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 厂房密闭负压 | 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在厂界浓度最大值为0.88mg/m3,二甲苯在厂界未检出;非甲烷总烃在厂区内厂房外浓度最大值为0.98mg/m3,二甲苯未检出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污染源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减震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污染源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减震等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2dB(A)~60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5dB(A)~54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辊涂区地面(调配区、辊涂区、固化区)、表面预处理水槽、废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道、原料(涂料、稀释剂、脱脂剂、钝化液等)区等采取重点防腐防渗 | 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辊涂区地面(调配区、辊涂区、固化区)、表面预处理水槽、废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道、原料(涂料、稀释剂、脱脂剂、钝化液等)区等采取重点防腐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产生的生化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带材废包装物、水性涂料废包装桶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碱洗槽渣、废钝化液、涂层废水处理系统油泥、废包装物、废漆、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带材废包装物和水性涂料废包装桶定期外售;****处理站产生的生化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离子交换树脂、油性涂料、钝化液等废包装物、废漆、废油泥、碱洗槽渣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公司处置,废钝化液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涂料、脱脂剂和钝化剂原料库设置围堰、导流明渠和备用空槽 | 涂料、脱脂剂和钝化剂原料库设置围堰、导流明渠和备用空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办****办公室;供电、供水、供气依托现有工程管道;污水处理设施依托****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办****办公室;供电、供水、供气依托现有工程管道;污水处理设施依托****处理站****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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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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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从****公司2021年工业NOx深度治理减排量、河****公司2020年工业VOCs治理减排量中进行2倍替代,替代量分别为NOx7.96吨/年、VOCs 40.07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从****公司2021年工业NOx深度治理减排量、河****公司2020年工业VOCs治理减排量中进行2倍替代,替代量分别为NOx7.96吨/年、VOCs 40.07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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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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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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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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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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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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