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配件加工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
1、说明
****受****委托完成了对“****新能源汽车配件加工生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扩建项目。
****和****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和****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和****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新能源汽车配件加工生产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新能源汽车配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配件加工生产项目
(2)项目地点:**市千灯镇石浦丰收南路132号6号房、4号房
(3)项目所属行业: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4)项目内容:年加工新能源汽车配件1000吨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和****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评报告表
(2)环评报告表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地址:**市千灯镇石浦丰收南路132号6号房、4号房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联系方式:0512-****4994
联系人:吴先生
地址:****科技园****办公室327室
邮箱:****@163.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