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遴选**市2024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25号)、《****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市科学示范增效工作,加快**市2024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实施进度。我局现拟面向**市洱海流域各乡镇(街道)辖区内从事马铃薯、油菜和蚕豆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征集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1.实施地点:计划在**市洱海流域乡镇(街道)实施。
2.规模及内容: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10000亩;对承担项目建设种植主体给予生物有机肥物化补助;选取其中有关种植主体承担有机肥应用试验3组,并给予一定的试验经费补助。
二、征集对象:本着“自愿参与”原则,在**市洱海流域内,2025年小春种植马铃薯、油菜和蚕豆的种植主体。有意愿的种植主****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实施单位审核后确定承担项目示范实施主体。对积极从事粮油生产且规模大、管理规范、绿色集成技术应用较好的经营主体优先入选,同等条件下,以提交资料的时间先后为准,额满为止。
三、补助内容:对入选的种植主体进行生物有机肥物资补助,承担田间试验的种植主体,并给予一定的试验经费补助。
四、提交申报材料及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填写《**市2024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1),****基地所在乡镇(街道)农业组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基地规模(流转土地)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签订种植示范承诺书(附件2),****公司、**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需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申报种植主体为种植大户的,由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
(二)其他要求。拟申报项目建设的种植主体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要积极配合开展土样采集、田间农事管理、施肥调查,参加培训、观摩会、现场教学等农技推广工作。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遴选**市2024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二)主体申报。种植主体在****基地****服务中心农业组进行自主申报,并提交项目申报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中心农业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上报。
(三)遴选公示。****组织相关专家对种植主体申报的内容进行实地初步核查、对项目申报材料初审推荐初选名单,提交局党组研究讨论确定项目和实施主体。对确定的项目****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征集申报时限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3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种植主体按申报时****发展中心(****叶榆路57号)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世祎0872-****282。
附件:1_附件1:**市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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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