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水许〔2024〕3号
关于《**街道**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变更实施方案》的批复
**省**市**区****委员会:
你村报送的《关于进行审查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置及任务
**街道**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位于**区**街道**村,地处城乡结合地带,**村大部分居民饮用水均为分散性浅层井水供应方式,随着城市发展,地下水水质有所下降,存在一定饮水安全隐患,将通过采取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解决。
二、工程规模范围
解决**村436户农村居民饮水问题(含改装90户),分别为朱家组、楠竹组范围内36户,金盘组、沈家湾范围内67户,夏家湾、赵家坪、鹅鸭塘、上丰组范围内55户,杜家组、肖家组范围内89户,**组、**组、黄泥组、**组范围内70户,汉林组、立新组范围内43户,势竹组、缺子组、新屋组范围内76户,主管建设考虑后续同属**街道范围内的指方村820户居民饮水问题,共1256户居民的用水。
三、工程布置
由**大道**村入口处对面DN800开400孔,DN400钢管顶管过**大道,沿村部前主路铺DN200球墨铸铁管作为**村主干管至**组。从村部前主路新铺DN200球墨铸铁管上开梯接驳DN150梯口,安装DN150球墨铸铁管至指方路作为支干管。由****园入口南侧DN400管开100孔,接DN100管作为朱家组供水水源。
四、工期
根据工程规模及难易程度,同意工期为3个月。
五、工程投资
经审查,实施方案**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静态总投资需****585.18万元,最终实施直接工程投资按500万元控制,具体金额参考第三方预算评审结论,如评审结论高于500万元,按500万元执行,低于500万元,按预算评审结论执行。
六、其他
通过2024年3月20****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决定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纪要,本工程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由**街道负责,主要负责质量与安全、进度、资金使用及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建设管理、行政监督。**街道必须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文件要求,督促项目村按照审查意见和批复的设计文件,履行好项目预算评审手续,对工程预算进行财审,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履行好“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村级事务管理及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质量与安全监督体制;****水利局实行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监督实施;认真做好施工环境协调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抓紧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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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