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高安 500kV 输变电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4MA37YG5P4K | 建设单位法人:何惠清 |
温舜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昌东大道707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500kV 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经度: 纬度: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30 |
赣环辐射〔2021〕8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6786 |
443.1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4MA37YG5P4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诚达****公司 |
913********506730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6MA38DF562G | 竣工时间:2023-12-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4-07/17/202********118****99192_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①****500kV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1x1000MVA,2组60Mvar低压电容器,2组60Mvar低压电抗器,500kV出线间隔4个(分别为:厚高线2回、高罗线2回),220kV出线间隔9个;② **厚田~罗坊I、II回开断接入**500kV线路工程;③改造厚田一罗坊I、Ⅱ回500kV线路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①**500kV变电站工程:主变容量1x1000MVA,2组60Mvar低压电容器,2组60Mvar低压电抗器,500kV出线间隔4个(分别为:厚高线2个、高罗线2个),220kV出线间隔5个;②500kV厚高I、II线:线路起点分别为厚高I回117#塔、厚高II回118#塔,终点为**500kV变电站,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全长7.9km(其中厚高I回4.2km,厚高II回3.7km),共建塔基24座;③500kV高罗I、II线:起点为**500kV变电站,终点为高罗I回014#塔、高罗II回014#塔,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全长9.0km(其中高罗I回4.7km,高罗II回4.3km),共建塔基27座;④改造原厚田~罗坊I、II回线路工程:改造段为高罗I回015#塔~017#塔、高罗II回015#塔~017#塔,将线路原有杆塔及导线拆除,然后在原杆塔位置**杆塔并架设导线。其**厚罗I回拆除原有线路1.2km、塔基3基,**线路1.2km、塔基3基。原厚罗II回拆除原有线路1.2km、塔基3基,**线路1.2km、塔基3基。 |
高罗 I 线输电线路横向最大位移为 535m,超过 500 米的路径长度约 35m;高罗 II 线输电线路横向最大位移为 516m,超过 500米的路径长度约 16m。超出 500 米的累计长度为 51m,为原路径长度的 0.3%,不超过原路径长度的 3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站和输电线路将电力外送。 | 实际建设情况:****电站和输电线路将电力外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变电站站内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站内绿化,不外排。(2)开关站、变电站站内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后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丢弃。(3)变电站废弃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更换的废旧蓄电池交由厂家回收或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除了。(4)变电站站内事故状态下产生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变压器厂家妥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5)线路运维护部门应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及时带处保护区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风险影响。(6)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1)**500kV变电站内设置1套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收集至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内,经处理后站内回用,不外排。(2)变电站内生活垃圾由工作人员定****电站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目前站内未产生化粪池污泥和生活水处理污泥,后期产生的污泥可经自然干化处理后同生活垃圾处理。(3)变电站内暂未产生废旧蓄电池和含油废物。****电站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和含****公司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4)变电站暂未产生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电站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将交有资质单位理。(5)根据现场踏勘,保护区内线路沿线目前未发现有运行维护生活垃圾。(6)本工程输电线路临时占地(施工迹地)等采取了有效的平整和生态恢复;**500kV变电站四周已进行了生态恢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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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 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站区回用,不外排 | 1套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1.0m3/h。 | 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无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 | 无 | 变电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各敏感目标处声环境现状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开关站、变电站站内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后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变电站废弃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更换的废旧蓄电池交由厂家回收或交由有危险废物处詈资质的单位除了。变电站站内事故状态下产生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变压器厂家妥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线路运维护部门应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及时带处保护区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风险影响。 | 变电站内生活垃圾由工作人员定****电站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目前站内未产生化粪池污泥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后期产生的污泥可经自然干化处理后同生活垃圾处理。变电站内暂未产生废旧蓄电池和含油废物。****电站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和含****公司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变电站暂未产生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电站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现场踏勘,保护区内线路沿线目前未发现有运行维护生活垃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本工程输电线路临时占地(施工迹地)等采取了有效的平整和生态恢复;**500KV变电站四周已进行了生态恢复 |
表7 风险设施
1 | **1主变事故油池的容量为 80m3 | 已建设 1 座容量 83.4m3主变事故油池,1 座容量 19.61m3 电抗器事故油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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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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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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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输电线路临时占地(施工迹地)等采取了有效的平整和生态恢复;**500KV变电站四周已进行了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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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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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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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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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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