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队营房零星维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11: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2(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市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9室(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 | ||
预算金额 | ¥19.64825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7-****045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路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海波159****49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人民南路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工****045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队营房零星维修工程
预算金额:19.6482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6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2(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9室(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建设地点:**区;
2、建设规模:********大队营房零星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96482.54元;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 质量:合格;
6、 其他: /。
7、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8、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请投标人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2(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份,在报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1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标准如下:
评标入围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均值入围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 方法三中R取值为:15,平均值以上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G1取值为: 10%、15、20% ;G2取值为: 10%、15%、20%、25%、30%;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 |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提供有效的承诺书原件。 | |||||||
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有效的承诺书原件;其他情况的提供有效的承诺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 |||||||
说明:1、在建工程是指自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2、如为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如为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4、属于上述2或3条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5、项目经理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上予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问应当与**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问一致,不一致的以**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投标人提供公告网页链接)时间为准。 |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 提供有效的承诺书原件。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条件即可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条件即可 | |||||||
备注:1、上述所涉材料(除承诺书外)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书提供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2、以上各项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都会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招标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12、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 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为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路22号
联系方式:胡海波159****4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人民南路2号
联系方式:刘工****0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517-****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