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曹务镇等4乡镇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县曹务镇等4乡镇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上传时间:2024-09-02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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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在设备、资质、人员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5)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6)质量员1人:须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做入投标文件。(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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