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P****猪场项目现已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公式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GGP****猪场项目
建设地点:**县文兴镇**村1设
项目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267.9亩,包括:配怀舍、分娩舍、后备舍、隔离舍、出猪房、智能化养殖设施设备、生物防疫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环保及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区、附属工程设施、办公管理区、生活区、进出场道路、养殖场内通道等。年存栏母猪11168头,包括:母猪8480头、后备母猪2688头。项目内不进行饲料加工、生猪屠宰。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薛国刚 联系电话:138****4572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县经开区医药产业园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3****9861
邮箱:****@qq.com
地址:****园区九洲大道创新二期2号楼415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的建设对你的影响
3、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
4、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本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
5、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6、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注]: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