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拓湖路以南,油泉路以西,****中心以北,****社区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现场调查、问询及地块历史资料收集,可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现场采样)调查,分析了地块内的潜在污染源和污染物种类,并通过对地块土壤的检测得出结论如下:
(1)污染识别
根据现场调查、问询及地块历史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历史除2017年~2020年**融汇****公司在地块内建设了绿化及景观工程外,其余均为空地,现状主要为空地,****养护院****保护中心****救助管理站)项目施工影响,地块内局部为砼地面及施工用简易板房,堆积有建筑材料,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生产油井及配套设施,周围1km范围内有油井14口,均已封井。地块1km范围内用地历史主要为居民区、办公楼、商铺、厂房、公园、博物馆、****油厂(已于2018年停运)及空闲地等。经调查,周边历****油厂(已废弃)运行期间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考虑地块潜在污染物考虑重金属和无机物、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
(2)污染物确认结论
①土壤污染确认
在地块内共设置土壤监测点12个,地块外布设2个背景参照点,检测因子为7项重金属和无机物指标、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共46项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砷、镉、铜、镍、氯仿、氯甲烷、1,1,1,2-四氯乙烷、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最大值高于场外背景参照点的检测结果,但与背景点检测结果相近且远低于标准限值要求,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接受,调查工作结束,不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②地下水污染确认
地块内及上、下游背景点地下水检测结果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V类水质标准,其中V类指标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上游-地块内-下游检测结果相近,地块可能的污染源未对项目区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