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社区科苑南路3156****中心2栋A座501-509
中标(成交)金额:97.****8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市**区海辰路22号办公区、**市**区龙程街3号办公区和**市**区**大街10号办公区的物业服务,服务内容为项目管理服务,会议服务,保洁服务,庭院绿化服务,秩序维护与安全保卫服务,食堂服务,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及工程维护维修服务,司乘服务。 | ★1.物业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和物业主管)应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相符,维持稳定,关键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需调换的,须提前报采购人同意。 ★2.供应商必须保证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擅自更换。所任用的员工应保证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并留有相应备案。 ★3.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后,应确保全部物业人员在12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工作正常运行。 ★4.承担采购方布置的卫生清扫;办公家具、设备的搬抬、安置,特殊活动的安保等临时性工作。 5.物业管理必须始终保持在高水平,派驻人员应该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懂规矩,守纪律,重礼节,专业人员需具有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水准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应岗位需持证上岗;从事重点部位、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培训;对于各个岗位员工应定期接受相应培训,以便更好的适应岗位要求;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确保物业各项目运转顺畅、及时到位,各种设施、设备运转良好,不出差错,杜绝事故发生。 6.本物业服务原则上不提供用餐,如供应商有用餐要求,可协商解决。 | 提供服务的时间:2024年10月1日起;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6个月,合同授子采取“3个月+12个月+12个月+9个月”的形式,在合同期内中标单位各项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标准,经采购人认可同意,可再续签服务合同,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36个月。续签合同期间采购人有权依据履约考核标准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 满足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兴勇、郑延燕、乔冬喜、王景东、辛延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三年采购预算合计金额作为收费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金额的8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如下:代理服务费收费基数(万元) 费率100以下 1.5%100-500 1.1%500-1000 0.8%1000以上 0.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354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评审总得分:85.62
2、****中标金额:97.679988万元/三个月
3、****评审价格:97.679988万元/三个月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海辰路2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29-****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北街65****银行大厦10层
联系方式:李雨萌、矫玉024-****5999转8525、8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雨萌、矫玉
电 话: 024-****5999转8525、8507
附件下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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