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02 14:3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位于**县**南35千米,**县**乡南5千米处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矿开采境界内可采储量为807.57万t,按30万t/a规模生产至本矿结束,储量备用系数按1.2计,露天矿设计服务年限为22年。年工作日为300天,每天3班作业,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
****于2020年11月30****生态环境局“关于**省******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双环审[2020]39号),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8日取得黑龙****管理局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回执,2023年9月10日起开始试运转。2023年10月6日—2023年10月7日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原设计移交生产时露天“两量”不能满足要求,****政府下达的保供任务,需要二采区同时生产。因此进行技术改造,本次改造与原工程比较发生主要变化内容包括:
(1****煤矿原环评一采区为首采区,一采区闭坑再续接开采二采区;技术改造后首采区为一采区和二采区,一、二采区同时生产。其中:一采区生产能力25万吨/年,二采区生产能力5万吨/年。
(2)原环评开采水平设计3个平盘,分别为+185m水平、+180m水平及+175m水平,台阶高度为5m,台阶坡面角71度;改造后由+180水平开釆至+130水平,台阶高度10m台阶坡面角60°,局部表土台阶坡面角45°。二采区首采面三个平盘,分别为+180m、+170m与+160m水平,台阶高度10m。拉沟位置位于采区西部煤层露头,拉沟方向南-北,向煤层倾斜方向东侧推进,扩帮宽度达到40米时掘下一台阶的出入沟。台阶坡面角60°、局部表土台阶45°,最终帮坡角B=40°。
(3)一采区外排土场由原设计台阶高度为10m、排弃高度20m、台阶坡面角35°、最终帮坡角为30°、排土场容量为60万m3,改造后外排土场台阶高度为20m、排弃高度40m、台阶坡面角35°、最终帮坡角为30°、排土场容量为108万m3。二采区临时排土场设置在二采区东北侧,排土场容量为80万m3。排土场的台阶高度、台阶数量,坡面角与最终边坡角与一采区相同。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位于**县**南35千米,**县**乡南5千米处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156****5757
E-mail:****@qq.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科大****公司
单位地址:****岗区嵩山路111号
联系人:杨守明
联系电话:150****2549
E-mail:****@163.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件详见“2”和“3”。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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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