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茂南路(中开高速至时珍路段)工程】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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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开高速至时珍路段)工程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对送审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方案初步审查、组织专家评审(会期1天)、复审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第一次专家评审未通过的,审查单位按前述程序组织第二次专家评审,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 | ||
否 | ||
投资额(¥27,277.5元)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1. 单位资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以上水平,且进驻广****超市的企业。 2. 工作人员要求: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水土保持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工作人员需从事过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3. 专家人员要求:专家组人员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必须是水利部或**省水土保持专家库在册的专家,且同一单位(机构)评审专家人数不得超过2人。 |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限时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单位对方案的修改时间不计入合同时限内,方案修改时限应在专家评审会后由评审单位书面确定,并告知编制单位。 | ||
低于或等于18,185元 | ||
参照水利部《水土保持业务经费定额标准》,并按中府办〔2024〕19****财政局相关规定,中介机构技术审查服务费须按照相关收费标准下浮50%的原则确定,本次下浮后的技术审查服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壹万捌仟壹佰捌拾伍元整(¥18185.00元)。 | ||
否 | ||
是 | ||
2024-09-04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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