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鲁丽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定向刨花板产品质量提升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075936 | 建设单位法人:钟笃章 |
袁华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侯镇黄海路以东、长**街以北**(**)产业园鲁丽木业集聚区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0万立方米定向刨花板产品质量提升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4-人造板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23-C2023-刨花板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侯镇黄海路以东、长**街以北**(**)产业园鲁丽木业集聚区内 |
经度:119.10077 纬度: 37.1111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5 |
寿环审字〔2023〕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386 |
33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07593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703MA3P2KWW6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BXAJ8712 | 竣工时间: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776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30万立方米定向刨花板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万立方米定向刨花板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定向刨花板工艺流程简介如下: (一)原料备料 定向刨花板主要原料为松木、杨木的原木,松木、杨木的枝丫材,松木、杨木板皮以及松木、杨木的小径木,锯末。其**木、小径木、枝丫材的含水率一般为30%~50%,板皮的含水率一般为15%~20%,锯末的含水率一般为50%~55%。须分别进行准备,并单独批量存放。 (二)板皮截木 板皮经截木锯进行截木,截成符合规格的木片,截好的木片进入枝丫材处理的水洗工序。 产污:截木粉尘G1; (三)枝丫材处理 (1)扒皮 需要扒皮的枝丫材先经扒皮机进行扒皮。 (2)削片 扒皮后的枝丫材以及无需扒皮的枝丫材进入小削片机以及鼓式削片机削成木块以及木片。 (3)筛选、水洗、贮存 削片产生的木块、木片以及板皮截木工序产生的木片通过辊筛、盘筛等将超长和超宽的木块/片分离,筛选合格的木块/片经清洗线水洗后进入木块/片圆料仓进行贮存,不合格的木块/片返回削片工序再次削片处理。 (4)刨片 合格的木块/片经环式刨片机进行刨片。 产污:削片粉尘G4;木块/片筛选粉尘G5;木块/片水洗废水W1;刨片粉尘G6;下脚料S1。 (四)原木处理 (1)锯木 尺寸不合适的原木在密闭锯木房内经断木锯截到合适尺寸。 (2)剥皮 尺寸合适的原木进入滚筒式剥皮机剥下树皮,剥皮的原木进入小径木长材刨片工序。 产污:锯木粉尘G2;下脚料S1。 (五)小径木长材刨片 小径木经长材刨片机进行长材刨片,控制长度≤130mm。 产污:长材刨片粉尘G3;下脚料S1。 (六)湿刨花贮存 长材刨片区长材刨片、二段刨片区刨片产生的湿刨花分别进入长材刨片湿料仓、刨片湿料仓贮存。 产污:湿刨花贮存粉尘G7。 (七)锯末贮存 原木锯木产生的锯末、外购的锯末、厂区其他车间产生的锯末以及打磨后1-6mm刨花进入锯末车间进行贮存,贮存的锯末经风选机运至锯末干燥车间。 产污:锯末贮存输送粉尘G8。 (八)锯末干燥 经贮存的锯末进入15t/h锯末干燥滚筒进行预烘干,预烘干后锯末水分含量约为30%,干燥后的锯末经风选机运至刨花干燥皮带。 热源:1#热能中心锅炉。 温度:进口168℃,出口80℃。 停留时间:5min。 产污:锯末干燥粉尘G9、干燥锯末风选粉尘G10。 (九)干燥 长材刨片湿料仓、刨片湿料仓中的刨花连同预烘干的锯末一同进入干燥滚筒进行干燥。 (1)33t/h干燥滚筒 热源:1#热能中心现有锅炉。 温度:进口520℃,出口120-130℃。 停留时间:16-20min。 (2)15t/h干燥滚筒 热源:1#热能中心新增生物质热风炉。 温度:进口350℃,出口120-130℃。 停留时间:16-20min。 经干燥后刨花最终含水率约为2%,在线测定含水率并做好记录。 产污:刨花干燥废气及生物质燃烧废气G11;软化水制备废水W2;锅炉排污水W3;喷淋+湿式静电捕集废水W4;锅炉灰尘S2;锅炉炉渣S3。 (十)刨花筛分、风选、打磨、贮存 干燥后刨花进入滚筒筛及摇摆筛,经滚筒筛、摇摆筛筛分后,>6mm的刨花经两个风选机分别进入表层和芯层皮带,运入表层干料仓和芯层干料仓;<1mm的细料直接进入细料负压料仓;1-6mm刨花经风选机风选出砂石后进入筛环式打磨机、打磨机,打磨后再进入打磨机摇摆筛,<1mm的细料进入打磨机料仓进行贮存,1-6mm刨花去往锯末贮存车间。 产污:刨花筛分粉尘G12;刨花筛分皮带廊粉尘G13;刨花风选粉尘G14、G15;刨花打磨粉尘G16;料仓粉尘G17;粗刨花风选废料S4;细刨花风选砂石S5。 (十一)刨花拌胶 (1)检查各泵组运转是否灵活、各喷胶嘴是否堵塞和雾化情况。定向刨花板用胶粘剂为MDI,防水剂用于增加板材防水性,固化剂、无醛胶可以减少固化时间,优化固化效果,提升上下表层细料的粘合强度,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2)板坯拌胶量为20~45kg/m3。 (3)拌胶温度:30℃(MDI胶储存温度) (4)拌胶比为:表层2.8-5%,芯层2.8-5%,细表层3-3.5%。 (5)拌胶后芯层刨花含水率为2~4%,表层刨花含水率为2~15%,细表层14~16.5%。 产污:拌胶废气G18。 (十二)铺装 铺装顺序依次为下细表、下表层、芯层、上表层、上细表。 (1)板坯铺装密度为550~650kg/m3(平均为600kg/m3),纵横向密度要均匀。 (2)铺装板坯不准有缺料现象,在输送过程中,板坯不准有塌边。 (3)铺装后板材经板坯齐边锯锯边后进入下步工序,板坯齐边锯锯切的下脚料返回至铺装起点再次使用。 产污:各层(上下细表层、上下表层、芯层)铺装粉尘G19;板坯齐边横截锯锯切粉尘G20;各层铺装粉尘、预压粉尘、各锯切粉尘、铺装主线排废料粉尘收集后再利用粉尘G21。 (十三)预压 铺装好的板坯经预压机进行预压,并对板坯进行金属探测,合格刨花进入下步热压工序,含有金属的不合格刨花进入1#主线排废料料仓。 产污:预压粉尘G22。 (十四)废料贮存 废料来源于两部分,大部分来源于预压工序板坯金属探测的含有金属的不合格刨花,小部分来源于热压机故障时(非正常工况),铺装线正常工作运送过来的刨花,均进入1#主线排废料料仓进行贮存,当1#主线排废料料仓容积不够的情况下,运送至料仓区的2#主线排废料料仓。 产污:主线排废料粉尘G23。 (十五)金属分离 1#主线排废料料仓中刨花经重物分离器分离出其中的金属杂质,分离后合格的刨花返回至铺装起点再次使用。 产污:金属杂质S6。 (十六)热压 (1)热源:1#热能中心现有锅炉。 (2)热压温度:进口280℃,出口260℃。 (2)热压时间:按成品板厚度的每毫米16~22秒计算(指压机保压时间)。 (3)单位压力0.1~3.3MPa。 (4)热压后成品板厚度公差为±0.8mm。 产污:热压废气G24;湿式电除尘废水W4。 (十七)素板锯切 热压后素板按规定尺寸经素板齐边锯、对角锯进行锯切。 产污:素板齐边锯锯切粉尘G25;素板对角锯锯切粉尘G26;素板齐边锯、对角锯锯切下脚料S7。 (十八)冷却 将热压后的定向刨花板产品经对角锯锯切后放置于翻板机上进行冷却。 (十九)素板分割 冷却后素板使用中分锯进行分割。 产污:素板中分锯锯切粉尘G27;中分锯锯切下脚料S7。 (二十)砂光 分割好的素板使用砂光机、抛面机进行砂光打磨,砂光至表面光滑平整,得定向刨花板半成品。 产污:砂光粉尘G28。 (二十一)刨花板锯边 定向刨花板半成品使用规格锯(横锯、纵锯)分割成所需规格定向刨花板成品。 (1)锯边后的板子要平直**,不允许有缺边缺角和糊边现象。 (2)长度和宽度公差为±3mm,对角线差不超过5mm,边缘不直度不超过1.5mm/m。 产污:规格锯锯切粉尘G29,锯切下脚料S7; (二十二)分等检验 (1)按GB/T41715-2022《定向刨花板》标准中规定的尺寸与公差要求及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并记录。 (2)按上述标准要求的理化性能要求及检验方法与抽样方案进行理化性能检测并记录。 合格定向刨花板包装外售,不合格定向刨花板S7进入废料破碎车间进行破碎。 (二十三)破碎 不合格定向刨花板S8进入厂区废料破碎车间,经圆盘式粉碎机粉碎后运至燃料棚作为生物质燃料。 产污:废料破碎粉尘G30。 (二十四)包装 (1)产品入库时,应加盖生产厂名、类别、级别、生产年月等标记。 (2)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品名、类别、级别、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质检员代号及使用说明等,并附有商标和生产许可证标志等。 (3)包装底盘为一张次品板,底部有四根60×50mm的支腿,其位置距两端150mm各一根,其余横向均布。 (4)外包一层塑料薄膜,顶部加盖一张纸箱板,横向两根打包带捆牢,松紧适度。 (5)储存、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潮、防淋、防暴晒标识。 | 实际建设情况:定向刨花板工艺流程简介如下: (一)原料备料 定向刨花板主要原料为松木、杨木的原木,松木、杨木的枝丫材,松木、杨木板皮以及松木、杨木的小径木,锯末。其**木、小径木、枝丫材的含水率一般为30%~50%,板皮的含水率一般为15%~20%,锯末的含水率一般为50%~55%。须分别进行准备,并单独批量存放。 (二)板皮截木 板皮经截木锯进行截木,截成符合规格的木片,截好的木片进入枝丫材处理的水洗工序。 产污:截木粉尘; (三)枝丫材处理 (1)扒皮 需要扒皮的枝丫材先经扒皮机进行扒皮。 (2)削片 扒皮后的枝丫材以及无需扒皮的枝丫材进入小削片机以及鼓式削片机削成木块以及木片。 (3)筛选、水洗、贮存 削片产生的木块、木片以及板皮截木工序产生的木片通过辊筛、盘筛等将超长和超宽的木块/片分离,筛选合格的木块/片经清洗线水洗后进入木块/片圆料仓进行贮存,不合格的木块/片返回削片工序再次削片处理。 (4)刨片 合格的木块/片经环式刨片机进行刨片。 产污:削片粉尘;木块/片筛选粉尘;木块/片水洗废水;刨片粉尘;下脚料。 (四)原木处理 (1)锯木 尺寸不合适的原木在密闭锯木房内经断木锯截到合适尺寸。 (2)剥皮 尺寸合适的原木进入滚筒式剥皮机剥下树皮,剥皮的原木进入小径木长材刨片工序。 产污:锯木粉尘;下脚料。 (五)小径木长材刨片 小径木经长材刨片机进行长材刨片,控制长度≤130mm。 产污:长材刨片粉尘;下脚料。 (六)湿刨花贮存 长材刨片区长材刨片、二段刨片区刨片产生的湿刨花分别进入长材刨片湿料仓、刨片湿料仓贮存。 产污:湿刨花贮存粉尘。 (七)锯末贮存 原木锯木产生的锯末、外购的锯末、厂区其他车间产生的锯末以及打磨后1-6mm刨花进入锯末车间进行贮存,贮存的锯末经风选机运至锯末干燥车间。 产污:锯末贮存输送粉尘。 (八)锯末干燥 经贮存的锯末进入15t/h锯末干燥滚筒进行预烘干,预烘干后锯末水分含量约为30%,干燥后的锯末经风选机运至刨花干燥皮带。 热源:1#热能中心锅炉。 温度:进口168℃,出口80℃。 停留时间:5min。 产污:锯末干燥粉尘、干燥锯末风选粉尘。 (九)干燥 长材刨片湿料仓、刨片湿料仓中的刨花连同预烘干的锯末一同进入干燥滚筒进行干燥。 (1)33t/h干燥滚筒 热源:1#热能中心现有锅炉。 温度:进口520℃,出口120-130℃。 停留时间:16-20min。 (2)15t/h干燥滚筒 热源:1#热能中心新增生物质热风炉。 温度:进口350℃,出口120-130℃。 停留时间:16-20min。 经干燥后刨花最终含水率约为2%,在线测定含水率并做好记录。 产污:刨花干燥废气及生物质燃烧废气;软化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喷淋+湿式静电捕集废水;锅炉灰尘;锅炉炉渣。 (十)刨花筛分、风选、打磨、贮存 干燥后刨花进入滚筒筛及摇摆筛,经滚筒筛、摇摆筛筛分后,>6mm的刨花经两个风选机分别进入表层和芯层皮带,运入表层干料仓和芯层干料仓;<1mm的细料直接进入细料负压料仓;1-6mm刨花经风选机风选出砂石后进入筛环式打磨机、打磨机,打磨后再进入打磨机摇摆筛,<1mm的细料进入打磨机料仓进行贮存,1-6mm刨花去往锯末贮存车间。 产污:刨花筛分粉尘;刨花筛分皮带廊粉尘;刨花风选粉尘;刨花打磨粉尘;料仓粉尘;粗刨花风选废料;细刨花风选砂石。 (十一)刨花拌胶 (1)检查各泵组运转是否灵活、各喷胶嘴是否堵塞和雾化情况。定向刨花板用胶粘剂为MDI,防水剂用于增加板材防水性,固化剂、无醛胶可以减少固化时间,优化固化效果,提升上下表层细料的粘合强度,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2)板坯拌胶量为20~45kg/m3。 (3)拌胶温度:30℃(MDI胶储存温度) (4)拌胶比为:表层2.8-5%,芯层2.8-5%,细表层3-3.5%。 (5)拌胶后芯层刨花含水率为2~4%,表层刨花含水率为2~15%,细表层14~16.5%。 产污:拌胶废气。 (十二)铺装 铺装顺序依次为下细表、下表层、芯层、上表层、上细表。 (1)板坯铺装密度为550~650kg/m3(平均为600kg/m3),纵横向密度要均匀。 (2)铺装板坯不准有缺料现象,在输送过程中,板坯不准有塌边。 (3)铺装后板材经板坯齐边锯锯边后进入下步工序,板坯齐边锯锯切的下脚料返回至铺装起点再次使用。 产污:各层(上下细表层、上下表层、芯层)铺装粉尘;板坯齐边横截锯锯切粉尘;各层铺装粉尘、预压粉尘、各锯切粉尘、铺装主线排废料粉尘收集后再利用粉尘。 (十三)预压 铺装好的板坯经预压机进行预压,并对板坯进行金属探测,合格刨花进入下步热压工序,含有金属的不合格刨花进入1#主线排废料料仓。 产污:预压粉尘。 (十四)废料贮存 废料来源于两部分,大部分来源于预压工序板坯金属探测的含有金属的不合格刨花,小部分来源于热压机故障时(非正常工况),铺装线正常工作运送过来的刨花,均进入1#主线排废料料仓进行贮存,当1#主线排废料料仓容积不够的情况下,运送至料仓区的2#主线排废料料仓。 产污:主线排废料粉尘。 (十五)金属分离 1#主线排废料料仓中刨花经重物分离器分离出其中的金属杂质,分离后合格的刨花返回至铺装起点再次使用。 产污:金属杂质。 (十六)热压 (1)热源:1#热能中心现有锅炉。 (2)热压温度:进口280℃,出口260℃。 (2)热压时间:按成品板厚度的每毫米16~22秒计算(指压机保压时间)。 (3)单位压力0.1~3.3MPa。 (4)热压后成品板厚度公差为±0.8mm。 产污:热压废气;湿式电除尘废水。 (十七)素板锯切 热压后素板按规定尺寸经素板齐边锯、对角锯进行锯切。 产污:素板齐边锯锯切粉尘;素板对角锯锯切粉尘;素板齐边锯、对角锯锯切下脚料。 (十八)冷却 将热压后的定向刨花板产品经对角锯锯切后放置于翻板机上进行冷却。 (十九)素板分割 冷却后素板使用中分锯进行分割。 产污:素板中分锯锯切粉尘;中分锯锯切下脚料。 (二十)砂光 分割好的素板使用砂光机、抛面机进行砂光打磨,砂光至表面光滑平整,得定向刨花板半成品。 产污:砂光粉尘。 (二十一)刨花板锯边 定向刨花板半成品使用规格锯(横锯、纵锯)分割成所需规格定向刨花板成品。 (1)锯边后的板子要平直**,不允许有缺边缺角和糊边现象。 (2)长度和宽度公差为±3mm,对角线差不超过5mm,边缘不直度不超过1.5mm/m。 产污:规格锯锯切粉尘,锯切下脚料; (二十二)分等检验 (1)按GB/T41715-2022《定向刨花板》标准中规定的尺寸与公差要求及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并记录。 (2)按上述标准要求的理化性能要求及检验方法与抽样方案进行理化性能检测并记录。 合格定向刨花板包装外售,不合格定向刨花板S7进入废料破碎车间进行破碎。 (二十三)破碎 不合格定向刨花板进入厂区废料破碎车间,经圆盘式粉碎机粉碎后运至燃料棚作为生物质燃料。 产污:废料破碎粉尘。 (二十四)包装 (1)产品入库时,应加盖生产厂名、类别、级别、生产年月等标记。 (2)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品名、类别、级别、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质检员代号及使用说明等,并附有商标和生产许可证标志等。 (3)包装底盘为一张次品板,底部有四根60×50mm的支腿,其位置距两端150mm各一根,其余横向均布。 (4)外包一层塑料薄膜,顶部加盖一张纸箱板,横向两根打包带捆牢,松紧适度。 (5)储存、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潮、防淋、防暴晒标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木片水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湿式静电除尘废水等)经依托厂内在建1000t/d中水站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喷淋抑尘等工序。 严格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导则,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强化废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回用等环节的重点防渗措施及其他部位的防渗措施。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方式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湿式静电捕集器”等处理后排放; 18MW热风炉系统及15th干燥系统以厂内自产下脚料等为燃料,采用SNCR脱硝。项目要加强废气高效收集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采取源头减量、过程密闭、末端治理等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5-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要求。 落实好报告书中各项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规范设置固废、危废暂存场所。项目生活垃圾、风选砂石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下脚料、风选废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中心燃料,锅炉炉渣及灰尘、废反渗透膜、废过滤材料、金属杂质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处置;废润滑油、废导热油渣、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控制在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SGZL (2023) 71号范围内。 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动态跟踪监测,规范设置有组织废气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相关标志。项目须按照相关规**装在线监控系统、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木片水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湿式静电除尘废水等)经依托厂内在建1000t/d中水站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喷淋抑尘等工序。 严格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导则,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强化废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回用等环节的重点防渗措施及其他部位的防渗措施。 已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方式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湿式静电捕集器”等处理后排放; 18MW热风炉系统及15th干燥系统以厂内自产下脚料等为燃料,采用SNCR脱硝。项目要加强废气高效收集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采取源头减量、过程密闭、末端治理等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5-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要求。 已落实报告书中各项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规范设置固废、危废暂存场所。项目生活垃圾、风选砂石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下脚料、风选废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中心燃料,锅炉炉渣及灰尘、废反渗透膜、废过滤材料、金属杂质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处置;废润滑油、废导热油渣、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过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SGZL (2023) 71号范围要求。 已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动态跟踪监测,规范设置有组织废气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相关标志。项目须按照相关规**装在线监控系统、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1、环评情况:刨花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2台+17m排气筒DA018、16m排气筒P66高空排放;实际建设情况:刨花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台+17m排气筒DA074高空排放;变化原因:排气筒P66未建设,考虑到经济性,减少成本;2、环评情况:细刨花风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台+16m排气筒P67;粗刨花风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台+18m排气筒P59高空排放;实际建设情况:细刨花风选粉尘和粗刨花风选粉尘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1台+18m排气筒DA128高空排放;变化原因:排气筒P67未建设,废气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1台+18m排气筒DA128高空排放;考虑到经济性,减少成本,便于管理;3、环评情况:料仓粉尘、施胶废气经布袋除尘器2台+17m排气筒DA010、16m排气筒P61高空排放;实际建设情况:料仓粉尘、施胶废气经布袋除尘器2台+17m排气筒DA059高空排放;变化原因:排气筒P61未建设,考虑到经济性,减少成本,便于管理;4、环评情况:各层铺装粉尘、预压粉尘、铺装后处理粉尘、铺装主线排废料粉尘收集后再利用粉尘布袋除尘器1台+16m排气筒P62;实际建设情况:各层铺装粉尘、预压粉尘、铺装后处理粉尘、铺装主线排废料粉尘收集后再利用粉尘布袋除尘器1台+16m排气筒DA019高空排放;变化原因:排气筒编号记为DA019,编号更改,便于统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及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员工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建设应急物资存放处,设有事故水池,在生产装置区设置了围堰、导排沟,并与事故水池相连,在雨水总排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截止阀。根据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要求,结合项目现场实际,****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2月31日,****环境局**分局登记备案(370783-2023-416-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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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59.4456 | 0 | 0 | 0 | 59.446 | 59.446 | / |
0 | 2.27 | 0 | 0 | 0 | 2.27 | 2.27 | / |
0 | 45.47 | 0 | 0 | 0 | 45.47 | 45.47 | / |
0 | 22.97 | 0 | 0 | 0 | 22.97 | 22.97 | / |
0 | 18.42 | 0 | 0 | 0 | 18.42 | 18.4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中水站(工艺:微滤机→预沉调节池→混凝反应池→初沉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深度反应池→三沉池→回用水池,污泥浓缩池、叠螺压滤机) | 不外排 |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木片水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湿式静电除尘废水等)经依托厂内在建1000t/d中水站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喷淋抑尘等工序。 | 不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喷淋+湿式静电捕集器、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设施2套 多管除尘设施2套、旋风除尘器2套,喷淋+湿式静电捕集器1套 | 排气筒DA060、排气筒DA064、排气筒DA124、排气筒DA068、排气筒DA074、排气筒P66(未建设)、排气筒DA127、排气筒P67(未建设,废气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进入DA128排放)、排气筒DA128、排气筒DA102、排气筒DA130、排气筒DA126、排气筒DA059、排气筒P61(未建设)、排气筒DA073、排气筒DA058、排气筒DA019(排气筒P62未建设,重新使用排气筒DA019(利旧))、排气筒DA071、排气筒DA065、排气筒DA066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的标准(10mg/m3)。 排气筒DA06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对应标准(10mg/m3)、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纺织业、皮革鞣制加工、人造板制造”行业II时段对应标准(40mg/m3、29kg/h或去除效率≥90%);排****生态环境局**分局2023.6.20出具的《关于****湿电除尘排气筒氧含量折算系数变更的批复》不再进行折算。 排气筒DA125排放的SO2、NOx、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表5中燃煤锅炉、其他燃料锅炉的基准氧含量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表1中排放限值【SO2:50mg/m3、NOx:1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汞及其化合物:0.01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的标准【10mg/m3】,折****生态环境局**分局2023.6.20出具的《关于****干燥尾气基准氧含量执行标准限值的批复》中要求的基准氧含量进行折算,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纺织业、皮革鞣制加工、人造板制造”行业II时段标准(40mg/m3、29kg/h或去除效率≥90%)。 颗粒物、SO2、NOx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VOCs厂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VOCs1h平均浓度值≤6.0mg/m3,监控点处VOCs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 ①长材刨片粉尘经密闭管道进入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60排放。 ②刨片粉尘、削片粉尘、木片筛选粉尘经密闭管道+集气罩结合的方式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64排放。 ③锯末贮存输送粉尘经密闭管道进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6m排气筒DA124排放。技改内容:由无组织改为有组织。 ④锯末干燥粉尘经密闭管道进入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16m排气筒DA068排放。技改内容:新增。 ⑤1、1#热能中心锅炉燃烧废气连同刨花干燥废气经密闭管道经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设施1台、多管除尘器2台、旋风除尘器1台、喷淋塔+湿式静电捕集器1台(共用)+61.25m排气筒DA125排放。2、18MW热风炉及刨花干燥废气经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设施1台、旋风除尘器1台、喷淋塔+湿式静电捕集器1套(共用)+61.25m排气筒DA125排放。技改内容:新增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设备、旋风除尘器各1套及喷淋塔+湿式静电捕集器1套+61.25m排气筒DA125。 ⑥刨花筛分粉尘经密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6m排气筒DA074。 ⑦刨花筛分皮带廊粉尘经密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8m排气筒DA127排放。技改内容:新增。 ⑧细刨花和粗刨花风选粉尘经各自密闭管道进入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进入18m排气筒DA128排放。技改内容:新增。 ⑨刨花打磨粉尘经密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102排放、16m排气筒DA130、16m排气筒DA126排放。技改内容:两台打磨机产生的打磨粉尘变无组织排放为有组织。 ⑩料仓粉尘、拌胶废气经密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59。 ⑾毛坯各层(上下细表层、上下表层、芯层)铺装粉尘、板坯齐边横截锯锯切粉尘、预压粉尘经侧吸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进入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73排放;成型各层(上下细表层、上下表层、芯层)铺装粉尘、板坯齐边横截锯锯切粉尘、预压粉尘经顶吸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排气筒DA058排放。 ⑿铺装工段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再利用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再利用粉尘经密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6m排气筒DA019排放。 ⒀进入1#主线排废料料仓的主线排废料粉尘通过密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71排放,进入2#主线排废料料仓的主线排废料粉尘通过密闭管道进入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技改内容:新增两套布袋除尘器。 ⒁热压废气经密闭管道进入喷淋塔+湿式静电捕集器1套处理后由53m高排气筒DA063排放。技改内容:原锅炉燃烧废气+刨花干燥废气喷淋+湿式静电捕集器+排气筒DA003技改为热压废气环保设施。 ⒂铺装工段后处理各工序(齐边锯锯切、对角锯锯切、中分锯锯切)产生的粉尘经顶吸+底吸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6m排气筒DA065排放。 ⒃砂光粉尘经密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66排放。 ⒄干燥锯末风选粉尘经密闭管道进入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⒅刨片粉尘经密闭管道经二级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⒆规格锯锯切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排气筒P66未建设;2、排气筒P67和DA128合并为一根排气筒DA128;3、刨花打磨粉尘实际为经密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102排放;4、排气筒P61未建设,料仓粉尘、拌胶废气经密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10#、25#)处理后排气筒DA059排放。5、闲置排气筒DA019重新使用,排气筒P62未建设。) |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排气筒DA060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2.1mg/m3;排气筒DA064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5.2mg/m3;排气筒DA124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3.5mg/m3;排气筒DA068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7mg/m3;排气筒DA074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5.9mg/m3;排气筒DA127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4mg/m3;排气筒DA128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6.4mg/m3;排气筒DA102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5.6mg/m3;排气筒DA130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3.5mg/m3;排气筒DA126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3.6mg/m3;排气筒DA059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0.094mg/m3;排气筒DA073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5.5mg/m3;排气筒DA058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5.6mg/m3;排气筒DA019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5mg/m3;排气筒DA071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3.2mg/m3;排气筒DA065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6.1mg/m3;排气筒DA066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5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的标准(10mg/m3)。 排气筒DA063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6.0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对应标准(10mg/m3)、VOCs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4.47mg/m3;VOCs两日监测速率最大值为0.53kg/h;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纺织业、皮革鞣制加工、人造板制造”行业II时段对应标准(40mg/m3、29kg/h或去除效率≥90%);排****生态环境局**分局2023.6.20出具的《关于****湿电除尘排气筒氧含量折算系数变更的批复》不再进行折算。 排气筒DA1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级)、汞及其化合物、颗粒物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5mg/m3、27mg/m3、<1、0.0015μg/m3、6.2mg/m3;SO2、NOx、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表5中燃煤锅炉、其他燃料锅炉的基准氧含量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表1中排放限值【SO2:50mg/m3、NOx:1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汞及其化合物:0.01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的标准【10mg/m3】,折****生态环境局**分局2023.6.20出具的《关于****干燥尾气基准氧含量执行标准限值的批复》中要求的基准氧含量进行折算。 排气筒DA125VOCs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8.70mg/m3;VOCs两日监测速率最大值为1.9kg/h;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纺织业、皮革鞣制加工、人造板制造”行业II时段标准(40mg/m3、29kg/h或去除效率≥90%)。厂界各监控点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臭气浓度(无量纲)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482mg/m3、0.034mg/m3、0.044mg/m3和1.33mg/m3、15;颗粒物、SO2、NOx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厂区内VOCs两日监测浓度最大值为2.16mg/m3;VOCs厂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VOCs1h平均浓度值≤6.0mg/m3,监控点处VOCs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用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 采用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dB(A),夜间最大值为48dB(A),厂界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 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规范设置固废、危废暂存场所。项目生活垃圾、风选砂石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下脚料、风选废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中心燃料,锅炉炉渣及灰尘、废反渗透膜、废过滤材料、金属杂质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处置;废润滑油、废导热油渣、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规范设置固废、危废暂存场所。项目生活垃圾、风选砂石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下脚料、风选废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中心燃料,锅炉炉渣及灰尘、废反渗透膜、废过滤材料、金属杂质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处置;废润滑油、废导热油渣、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暂存等环节执行《**省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规范》(DB37/T 945-2007)。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及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员工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建设应急物资存放处,设有事故水池,在生产装置区设置了围堰、导排沟,并与事故水池相连,在雨水总排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截止阀。根据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要求,结合项目现场实际,****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2月31日,****环境局**分局登记备案(370783-2023-416-M)。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木片水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湿式静电除尘废水等)经依托厂内在建1000t/d中水站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喷淋抑尘等工序。 严格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导则,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强化废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回用等环节的重点防渗措施及其他部位的防渗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木片水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湿式静电除尘废水等)经依托厂内在建1000t/d中水站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喷淋抑尘等工序。 严格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导则,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强化废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回用等环节的重点防渗措施及其他部位的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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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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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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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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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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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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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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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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