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2日
****兰炭炉超低排放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本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一次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兰炭炉超低排放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老高川镇石板台村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及内容:总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对现有60万吨/年兰炭炉进行升级改造,建设4台15万吨兰炭炉。建成并拆除原有8台7.5万吨兰炭炉。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屈经理133****0566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省**市**县老高川镇石板台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绿洲****公司
联系人:张工177****8211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省**市**区荣民中央国际1601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
公众可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起,项目周边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方面的意见。请您将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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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